证券代码:002590证券简称:万安科技公示序号:2023-053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具体内容的实际、精准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根据权益分派计划方案状况
1、浙江省万安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我们公司”或“企业”)2022年本年度权益分派计划方案已获得2023年5月11日举行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根据,相关公示已经在2023年5月12日公布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企业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2年度末企业总市值479,646,926股为基准,向公司股东每10股发放股利0.80元(价税合计),总共发放股利38,371,754.08元(分派总金额固定不动);不派股,不因公积金转增总股本。
2、自权益分派计划方案公布至执行期内企业总股本未产生变化。
3、此次开展的权益分派计划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申请的权益分派计划方案一致。
4、此次执行权益分派计划方案间距股东大会审议申请的时长不得超过2个月。
二、权益分派计划方案
我们公司2022年本年度权益分派计划方案为:以公司具有总市值479,646,926股为基准,向公司股东每10股派0.800000人民币现钱(价税合计;缴税后,QFII、RQFII及其拥有先发前增发股票的个人或证券基金每10股派0.720000元;拥有先发后增发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增发股票及无限售流通股本人的股息红利税推行差异化征收率征缴,我们公司暂时不缴纳个税,待个人转让个股时,按照其持仓时限测算应纳税所得额【注】;拥有先发后增发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增发股票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基金涉及红利税,对香港投资人拥有基金认购一部分按10%征缴,对国内投资人拥有基金认购一部分推行差异化征收率征缴)。
【注:依据先进先出法的基本原则,以投资人股票账户为基准测算持仓时限,持仓1月(含1月)之内,每10股补交税款0.160000元;持仓1个月左右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交税款0.080000元;持仓超出1年,无需要补交税款。】
三、除权日与股票除权日
此次权益分派除权日为:2023年6月26日,股票除权日为:2023年6月27日。
四、权益分派目标
此次分配对象是:截至2023年6月26日在下午深圳交易所收盘后,在我国证劵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册的我们公司公司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式
1、我们公司本次授权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公司股东红股将在2023年6月27日根据公司股东代管证劵公司(或其它托管机构)立即划归其资金帐户。
2、下列A股股东红股由我们公司自主发放: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内(申请日2023年6月15日至登记日2023年6月26日),若因自派公司股东股票账户内股权降低而造成授权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红股不够,一切法律依据与不良影响我来企业自己承担。
六、咨询管理公司
资询详细地址:浙江诸暨市店口镇军联路3号企业证券事务部
资询手机联系人:李建林、何华燕
热线电话:0575-87658897;0575-87605817
传真电话:0575-87659719
特此公告。
浙江省万安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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