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52证券简称:航天南湖公告编号:2023-00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6月2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金龙路51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罗辉华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董事刘捷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7为特别决议议案,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飞、梅笑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召集人的资格,相关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航天南湖电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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