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23年6月3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7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书面表决的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董事会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关于审议〈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绩效薪酬追索扣回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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