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公告内容的实际、精准和详细,对公示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山东黄金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拟通过国有资产转让方法回收我国银泰城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我国银泰城”)持有银泰城金子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银泰城金子”)401,060,950股股权、沈国军老先生持有银泰城金子180,120,118股股权,总计581,181,068股股权,占银泰城金子总股本的20.93%(下称“本次交易”)。此次交易完成后,企业将会成为银泰城金子大股东,主要内容见公司在2022年12月12日公布的《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序号:临2022-082)及2023年1月20日公布的《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权的公告》(序号:临 2023-006)。
企业已经取得山东国有资产经营管委会开具的《关于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协议受让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控股权的批复》及其市场监管总局下达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
2023年6月8日,公司收到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发出来的无意见函,表明其对于本次交易的股东会通函无进一步建议。
本次交易有待企业股东会准许、需依照深圳交易所国有资产转让相关规定执行法定程序,现阶段有关工作已经进一步推进中。企业将依据此次回收事项具体工作进展,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特定的信息披露新闻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交易所网址(http://www.sse.com.cn/),有关信息都以企业在相关特定新闻媒体发表的信息为标准,烦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黄金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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