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资基本概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批准[2018]254号)审批,华夏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人民币普通股(A股)4,050亿港元,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20.64元/股,募资总额为83,592.00万余元,扣减各类发行费6,553.97万余元,募资净收益为77,038.03万余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在2018年02月27日对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资及时问题进行检审,并提交《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验资报告》(信大会师报字[2018]第ZA10219号)。
企业对募资实施了专用账户存放规章制度,建立了有关募资重点帐户。募资到帐后,已经全部存放在募资重点账户中,并和承销商、储放募资银行签订了募资资金监管协议。
依据《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示序号:2018-015),企业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资用以下列新项目:
企业:rmb万余元
(^[1]华夏航空(重庆市)飞行训练核心有限责任公司已经在2020年改名为华夏航空文化教育技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二、募资储放及管理状况
1、募资管理和三方监管协议签定状况
进一步规范募资管理和应用,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和经济效益,维护债权人权益,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的相关规定,根据企业具体情况,制订修定了《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下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依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企业对募资推行专用账户存放。2018年03月19日,企业、防城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行签定《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一天,企业、华夏航空(重庆市)飞行训练核心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已经改名为“华夏航空文化教育技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防城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两江支行签定《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确定了签订各方面的权利与义务,与深圳交易所样本不会有重要差别,协议书签订多方认真履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不会有违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现象。
2、募集资金专户储放状况
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资储放帐户情况如下:
三、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及募资重点账号注销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单独或是所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束后,结余募资(包含利息费用)小于500万余元或是小于新项目募资净收益1%的,能够可免于执行股东会、股东大会审议及其独董、职工监事、保荐机构发布确立同意意见程序。
由于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经全部执行结束,且募资重点帐户(华夏航空文化教育技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帐户5101010120010010754)结余总金额200元,小于500万余元,企业可以按这一规定免除法定程序。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企业已经完成以上募资重点账户注销登记,结余资产已转至华夏航空文化教育技术产业有限公司的一般账户,并把用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以上账号注销后,公司及承销商与开户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对应停止。
四、备查簿文档
1、此次募资重点账号注销凭据。
特此公告。
华夏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3年06月20日
本文仅供读者参考,任何人不得将本文用于非法用途,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使用者自负。如因文章侵权、图片版权和其它问题请邮件联系,我们会及时处理:tousu_ts@sina.com。
举报邮箱: Jubao@dzmg.cn 投稿邮箱:Tougao@dzmg.cn
未经授权禁止建立镜像,违者将依去追究法律责任
大众商报(大众商业报告)并非新闻媒体,不提供任何新闻采编等相关服务
Copyright ©2012-2023 dzmg.cn.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备2023001087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