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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内容提醒:
(1)此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达到17.5927亿港元,占公司股本总量的0.0240%。
(2)此次限售股份可发售商品流通日期是2023年7月13日。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上市企业”或“企业”)于2023年5月22日举行的第九届股东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临时会议)及第九届职工监事第十八次大会(临时会议)表决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主要内容详细公司在2023年5月23日发表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里的《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2023-043)。企业2020年个股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下称“本激励计划”)预埋授于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权于2023年7月13日解除限售发售商品流通,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的决策和准许状况
(一)2020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股东会第十九次大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联董事对于该提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此次激励计划是不是将有利于的稳定发展及存不存在危害公司及整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布了单独建议。
(二)2020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职工监事第九次大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0年5月13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企业实行股权激励方案被批准,股东会被授权明确利益授于日、在激励对象满足条件时往激励对象授于利益并登记授于利益所必须的所有事项。
(四)2021年4月27日,企业各自召开第九届股东会第五大会(临时会议)和第九届职工监事第四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于此事发布了单独建议,觉得激励对象法律主体合理合法、合理,确立的授于日符合规定要求。公司监事会对预埋授予激励对象名册展开了核查。
(五)2021年6月9日,企业发布《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预埋个股期权授于备案进行日和授于预埋员工持股计划发售日期均是2021年6月11日,公司为7名激励对象授于42.177万分个股期权和42.177亿港元员工持股计划,个股期权的预埋行权价格为38.53元/份,员工持股计划的预埋授于价格是19.27元/股。
(六)2022年7月13日,公司新闻了《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此次限售股份可发售商品流通日期是2022年7月15日,进行了为7名激励对象的17.3767亿港元员工持股计划申请办理第一期解除限售工作中。2022年7月27日,公司新闻了《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此次独立行权期为2022年7月27日起止2023年6月9日止(包括首尾二天),进行了为7名激励对象的17.3767万分个股期权申请办理第一期行权工作中。
(七)2023年5月22日,企业各自召开第九届股东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临时会议)及第九届职工监事第十八次大会(临时会议),表决通过《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于此事发布了单独建议,觉得以上提案的决策合乎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大会程序合法、决定合理,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
二、解除限售标准达到状况的表明
(一)限售期期满
依据《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预埋授于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授予备案进行之日(2021年6月11日)起12个月和24月,即本激励计划预埋授于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限售期已经在2023年6月10日期满。
(二)第二个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预埋授于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标准已造就,主要内容详细公司在2023年5月23日发表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里的《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2023-043)。
三、此次解除限售股权的上市商品流通分配
1、此次解除限售股权的上市商品流通日期是2023年7月13日。
2、此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达到17.5927亿港元,占公司股本总量的0.0240%。
3、此次申请办理解除限制股权限购的激励对象共7名。
4、股权解除限售及发售商品流通详细情况:
注:1.企业2022年度股份激励考核规格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纯利润为4.1712亿人民币,超过开启值4亿人民币,低于目标5亿人民币,预埋授于一部分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比例是83.4242%,针对不符行权条件/无法开启的那一部分,企业将做销户/回购注销解决。
四、此次解除限售股权发售商品流通前后左右公司股权结构变动表
此次初次授于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达到99.5380亿港元,预埋授于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达到17.5927亿港元,总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达到117.1307亿港元,此次限售股上市商品流通后,上市公司股权构造转变情况如下:
五、备查簿文档
1、限售股份发售商品流通申请表格;
2、股权结构表和限售股份统计表;
3、深圳交易所标准的其他资料。
特此公告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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