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董事会、整体执行董事以及相关公司股东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 股东持股的相关情况
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武汉中科顺通高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公司股东武汉市环保国有制控股有限公司(下称“武汉市环保”)持有公司股份500亿港元,占公司总股本的4.30%,武汉江夏发展股权投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武汉光谷发展”,武汉光谷成长和武汉高科的控股股东均是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持有公司股份1,000亿港元,占公司总股本的8.59%。武汉市环保与武汉光谷发展总计持有公司股份1,500亿港元,占公司总股本的12.89%。以上股权均是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获得股权,且已经在2022年7月13日解除限售并发售商品流通。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工作进展
因自己运营必须,武汉市环保方案根据集中竞价方式高管增持企业不得超过230亿港元股权,且不超出企业总股本的1.98%,高管增持期内为自减持计划公示公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即2023年4月14日至2023年10月13日,并且在随意持续90个自然日内,高管增持公司股权总数不得超过企业总股本的1%(详细公司在2023年3月2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公布的《关于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武汉市环保并未高管增持公司股权。
公司在2023年7月13日接到武汉市环保开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截止到2023年7月13日,武汉市环保并未高管增持公司股权。此次减持计划高管增持时间已过半,减持计划并未执行结束,详情如下:
一、集中竞价高管增持行为主体高管增持前基本概况
以上高管增持行为主体存有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行进度
(一)公司股东因下列缘故公布集中竞价减持计划执行进度:
高管增持时间过半
(二)此次高管增持事宜与控股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公布的方案、服务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高管增持时间范围内,上市企业是不是公布高送转或筹备并购等重大事情
□是 √否
(四)此次高管增持对企业的危害
武汉市环保并不是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此次减持计划的实行不会造成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管理体制及长期运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本所规定的其他事宜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有关风险防范
(一)减持计划执行的不确定因素风险性,如计划实施的前提、约束性标准和相关条件成就和消除的实际情况等
此次减持计划为自然人股东武汉市环保根据自己的融资需求拟所进行的高管增持,也不会对公司治理及长期运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在高管增持时间段内,公司股东将依据市场状况、股价等多种因素决定是否执行及怎样执行减持计划,高管增持的时间也、数量及费用等有待观察,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执行会不会造成发售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风险
□是 √否
(三)别的风险性
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自然人股东武汉市环保并未高管增持,此次减持计划并未执行结束。企业将持续关注股东减持计划后面执行情况,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烦请广大投资者科学理财,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中科顺通高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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