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约定,后续合作的具体实施进度和具体金额将以另行签订的合同、协议为准,具体实施内容和进展尚存在不确定性。
一、协议签署概述
2023年7月13日,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江苏省农垦生物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垦生化”)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或“协议”),双方将基于各自的核心竞争力和业务优势,共同搭建农药原药创制平台,共同提高双方企业的技术驱动推力,进一步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本次合作事项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本协议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合作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江苏省农垦生物化学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931356373320
4、法定代表人:刘虎
5、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6、住所:南京市江北新区长芦街道赵丰路19号
7、成立时间:1996年12月4日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农药生产;农药批发;农药零售;危险化学品经营;肥料生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包装服务;肥料批发;复合微生物肥料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国内贸易代理;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关联关系说明:以苏垦生化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经查询,苏垦生化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作范围
1.1在农药原药仿制合成方面,公司将与苏垦生化开展深度合作,共同研发和生产创新性农药原药。
1.2在绿色农药新化合物筛选方向,公司将发挥自身技术优势,与苏垦生化共同开展研究和开发工作,力争在该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
1.3双方将共同搭建农药原药创制平台,整合双方资源,共享各自技术及信息,从而提高共同研发效率和创新能力。
1.4双方可根据实际需要,协商开展其他形式的合作,包含但不限于共同推广、市场拓展、人员培养、品牌共建和技术交流等。
2、合作方式
双方将建立专门的合作项目组织,由双方各派遣成员组成,并制定详细的合作计划和工作安排。项目组织结构、成员分工和职责另行协商。
3、期限和终止
本协议自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5年,期满后双方可以根据需要协商续签。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长期以来形成了在原药仿制合成方面的核心竞争力,基于战略考量,双方共同搭建农药原药创制平台,未来拟在绿色农药新化合物筛选方向发力突破,力争在产业链的高端领域占有一席之地。
2、以上协议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协议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1、本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约定,后续合作的具体实施进度和具体金额将以另行签订的合同、协议为准,具体实施内容和进展尚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将根据合作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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