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3-062
可转债代码:113047 可转债简称:旗滨可转债:
株洲旗滨集团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株洲旗滨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6月9日下午16日(星期五):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通讯的形式举行。由于时间关系,会议通过电话、口头等方式送达所有董事和监事,通知豁免时间要求,召集人已在会议上作出相关说明。公司共有9名董事,实际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9名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文金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认真讨论和审议了会议议程,并对有关议案进行了书面记名投票。经全体董事审议表决后,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暂不修正“旗滨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投票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2023年5月19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董事会决定暂时不修改“旗滨可转换债券”转换价格,下一次触发转换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限将于2023年5月22日重新开始。2023年5月22日至2023年6月9日,公司股票连续15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10.21元/股),再次触发“旗滨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经综合考虑,公司不会下调股价。同时,在董事会批准之日起未来三个月内(2023年6月10日至2023年9月9日),如果再次触发“旗滨可转换债券”的向下修正条款,则不提出向下修正计划;如果再次触发“旗滨可转换债券”的向下修正条款,则从上述期间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2023年9月11日)重新开始,届时,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旗滨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
本议案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日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3-063
可转债代码:113047 可转债简称:旗滨可转债:
株洲旗滨集团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和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株洲旗滨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6月9日(星期五)下午17日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通讯的形式举行。由于时间关系,会议通过电话、口头等方式送达所有监事,通知豁免时间要求,召集人已在会议上作出相关说明。本次会议应出席三名监事,实际出席三名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刚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审议表决后,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暂不修正“旗滨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基本情况、股价趋势、市场环境等多种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发展潜力和内在价值的信心,决定暂时不纠正“旗滨可转换债券”的转换价格,同时在董事会批准之日起未来三个月内(2023年6月10日至2023年9月9日),如果再次触发“旗滨可转换债券”的向下修订条款,也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本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第12号的规定。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第12号的规定。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本议案。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日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3-064
可转债代码:113047 可转债简称:旗滨可转债:
株洲旗滨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暂不修正“旗滨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3年5月22日至2023年6月9日,公司股票连续15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10.21元/股),再次触发“旗滨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暂不修订“旗滨转债”转股价格。同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未来三个月内(2023年6月10日至2023年9月9日),如果“旗滨可转换债券”的向下修正条款再次触发,则不提出向下修正计划。在下一个触发股价修正条件的期间,从上述期间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2023年9月11日)开始重新计算。如果“旗滨可转换债券”的向下修正条款再次触发,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旗滨可转换债券”的向下修正权。
●本事项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1)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和上市
1、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批准株洲旗滨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准》(证监会许可证[2021]409号)批准,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发行了15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5万元,期限6年。
2、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株洲旗滨集团有限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2021]号。182)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自2021年5月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债券称为“旗滨可转换债券”,债券代码“113047”。初始转股价格为13.15元/股。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
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监管规定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公司发行的“旗滨可转换债券”自2021年10月15日起可转换为公司普通股。2021年10月15日至2027年4月8日,“旗滨转债”转股期为13.15元/股。转股价格调整如下:
1、自2021年6月18日起,由于公司实施了2020年年度股权分配,转股价格调整为12.80元/股。具体调整方案请参见公司于2021年6月11日发布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公告号:2021-071)。
2、2022年5月27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12.00元/股。具体调整方案见公司2022年5月20日发布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公告号:2022-074)。
3、由于公司于2022年7月取消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次回购的剩余股份2.823、592股,最新转股价格自2022年7月22日起调整为12.01元/股。具体调整方案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7月21日发布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公告号:2022-104)。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一)修正权限和修正幅度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公司董事会有权在任何连续30个交易日内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的85%时,提出转股价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方可实施上述计划。股东大会表决时,持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避免。修订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股东大会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平均交易价格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平均交易价格。同时,修订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上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如果在上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股票转换价格调整,股票转换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股票转换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股票转换价格调整日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股票转换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修正程序
如果公司决定修改股权转让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相关公告,并公布修改范围、股权登记日期和暂停股权转让期间。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股权转让价格修正日)起,恢复股权转让申请并实施修正后的股权转让价格。
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以后,转股登记日前,应当按照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暂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说明
1、前一次决定不修正转股价格的情况
2023年5月19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决定暂时不修改“旗滨可转换债券”转换价格;下一个触发转换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公司董事会决议日的下一个交易日(即2023年5月22日)开始重新计算。如果“旗滨可转换债券”的向下修正条款再次触发,届时,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旗滨转债”向下修正权。详见公司2023年5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暂不修正“旗滨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号:2023-052)。
2、本决定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说明
2023年5月22日至2023年6月9日,公司股票连续15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10.21元/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旗滨可转换债券”的可转换价格再次下调。
鉴于“旗滨可转换债券”远未到期,近期公司股价受宏观经济、市场调整等因素的影响,未能准确反映公司长期发展的内在价值。考虑到公司的基本情况、股价趋势、市场环境等多种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发展潜力和内在价值的信心,为了维护所有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计划不修改股价。同时,在董事会批准之日起未来三个月内(2023年6月10日至2023年9月9日),如果再次触发“旗滨可转换债券”的向下修正条款,则不提出股价向下修正计划;如果“旗滨可转换债券”的向下修正条款再次触发,则从上述期间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2023年9月11日)重新开始,届时,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旗滨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
四、其他
“旗滨转债”转股起止日期为2021年10月15日至2027年4月8日,敬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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