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23-0060
林州重机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亲属短期交易和道歉的公告(更正后)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林州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吕占国(2023年5月26日当选为公司董事)的父亲吕明田先生近期通过集中竞价买卖公司股票。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第一号、第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经营等有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短期交易,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短线交易的具体情况
吕明田先生关于公司股票的具体交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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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1日,吕明田先生增持公司股份1万股,平均增持价格为3元。与2023年4月18日减持公司股份2.8万股的时间间隔不到6个月,交易行为构成短期交易。
2023年6月16日,吕明田先生减持2万股,均价3.605元。与2023年4月19日增持公司股份2万股的间隔不到6个月,交易行为构成短线交易。2023年6月19日,吕明田先生减持5.279元,与2023年4月20日增持公司股份5.000股的间隔不到6个月,交易行为构成短线交易。
吕明田先生通过上述短期交易获利6.545元。上述短期交易利润的计算方法:(卖出平均价格-平均买入价)×短期交易股数,即(3.19元/股-3元/股)×1000股+(3.605元/股-3.345元/股)×2000股+(3.279元/股-3.39元/股)×5.000股=6,545元。
二、本次事项的处理及采取措施
公司得知此事后高度重视,及时核实相关情况,吕占国先生及其父亲吕明田先生积极配合,积极纠正。公司处理此事的措施如下:
1、短期交易是由吕明田本人误操作造成的。没有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以寻求利益的情况。吕占国先生事先不知道相关情况,在交易期间也没有向吕明田先生披露公司的业务信息或提出投资建议。吕占国先生深刻认识到事项的严重性,对短期交易的不利影响向投资者真诚道歉,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研究,严格遵守证券交易的有关规定,做好个人及其亲属的持股管理,确保这种情况不再发生。
2、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国家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入后六个月内或者卖出后六个月内出售公司股份或者其他股权证券,收入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收入。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份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股份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份或者其他股权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股份或者其他股权证券。”根据上述规定,吕明田先生的短期交易所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3、公司将继续加强合规培训和宣传,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加强对证券法的研究、《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一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经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实施细则》、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更管理》,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公司将进一步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公司股票买卖行为,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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