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90 证券简称:瑞松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1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最近收到了证券事务代表李佳斌先生的辞职报告。李佳斌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职务,李佳斌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李嘉宾先生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的任何职务,其工作已完成交接,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发展。李嘉宾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奋负责,对公司的标准化经营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对公司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尽快聘请合格人员担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
特此公告。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2日
证券代码:688090 证券简称:瑞松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0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股权分配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价上限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股权分配实施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33.00元/股(含)调整为32.87元/股(含)。
1.股份回购的基本情况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集中招标交易回购公司股份计划,同意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回购公司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得超过27.147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得低于1.2万元(含),回购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见2022年5月10日、2022年5月2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瑞松科技关于集中竞价交易回购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号:2022-031)、《瑞松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公告号:2022-037)。
2023年4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票价格上限、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回购股票价格上限,延长实施期限,将回购股票价格上限从26.97元/股(含)调整为33.00元/股(含)。实施期限从2023年5月9日延长至2023年11月9日。此外,回购计划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此外,回购计划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详见公司2023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具体内容(www.sse.com.cn)《瑞松科技关于调整回购股价上限并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号:2023-026)。
二、调整回购股价上限的原因
公司于2023年5月16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22年实施股权分配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基础上分配利润,每10股发现金红利1.30元(含税)。详见公司2023年6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详细信息(www.sse.com.cn)《瑞松科技2022年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公告》(公告号:2023-047)为2023年6月19日,除权(息)日为2023年6月20日。截至本公告之日,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配已完成。根据回购报告,如果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资本公积金增加股本、现金股息、股票股息、配股、股票拆除或减少股权除息,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票的价格上限。
三、本次回购股票价格上限调整
2023年4月26日,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www.sse.com.cn)《瑞松科技关于调整回购股票价格上限并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号:2023-026),回购股票价格上限由33.00元/股(含)调整为32.87元/股(含)。具体调整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价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价上限-每股现金红利)+配置(新)股价×流通股变动比例]÷(1+股份流通变动比例)。
根据公司2022年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利润分配计划,公司只分配现金股息,不分配红股或资本公积金转换为股本。因此,公司的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的变化比例为0。此外,公司的现金股息涉及差异化股息,上述现金股息是指根据总股本稀释调整计算的每股现金股息。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为67、360、588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375、790股 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为66、984、798股。
虚拟分配的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配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66,984,798×0.13)÷67,360,588≈0.13元/股,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约为0,因此每股现金红利为0.13元。
综上所述,调整后的回购股价上限=[33.00-0.13)+0]÷(1+0)=32.87元/股。
四、其他事项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也没有变化。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南7号回购股份和回购计划,在回购期间根据市场情况做出回购决策和实施,并根据回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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