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80 简称证券:易德龙 公告编号:2023-046
苏州易德龙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决议案:没有决议案: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3年7月12日
(二)股东大会地点:苏州易德龙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江苏省苏州相城经济开发区春兴路50号
(三)普通股股东出席会议并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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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主持会议等。
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钱新东先生主持。会议通过现场投票和在线投票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5)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董事长钱新栋先生、独立董事巢序先生、马红漫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
2、公司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李楠先生通过沟通参加,监事林其旭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范丽先生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法案
1、提案名称:关于继续为海外墨西哥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提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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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表决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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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相关说明
1、 该提案1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雪琦,钟劲声
2、律师见证结论:
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和代表的股份数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各项决议,如《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2023年苏州易德龙科技有限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易德龙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易德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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