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财务管理需求、《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经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兴银消费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证券投资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协议,基金经理兴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有限公司协商,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自2023年6月12日起,兴银消费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增加C基金份额,原基金份额转为A基金份额,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兴银消费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的有关规定。具体事项现公告如下:
一、增加C类基金份额类别
1、基金增加基金份额类别后,将分为A类和C类基金份额。其中,a类基金份额是指投资者认购时收取认购费,赎回时按持有期收取赎回费,但销售服务费不从本类基金资产中计提的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是指投资者认购时不收取认购费,赎回时按持有期收取赎回费,并从本类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A类基金和C类基金股份分别设置代码。A类股份基金代码为:004456,C类股份基金代码为:018658。
由于基金成本的不同,基金的A类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和公布基金份额的净值。计算公式为除计算日销售以外的各类基金资产净值的总数。
投资者可以选择自己购买的基金份额类别。在对基金股东利益没有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根据基金的实际经营情况,基金经理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增加新的基金股份类别或停止现有基金股份类别的销售,调整不需要召开基金股东大会,但必须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提前公告。
2、认购费: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
3、赎回费:
C类基金股份赎回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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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并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持续持有不足30天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部计入基金财产。
4、销售服务费: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20%。
5、销售机构: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经理指定的销售机构申请和赎回C类基金份额。销售机构名单详见基金经理网站。基金经理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变更或增加或减少销售机构。
二、重要提示
1、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订对现有基金股东的利益没有实质性的不利影响,也不需要召开基金股东大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修订已履行规定的程序。上述修订自2023年6月12日起生效。
2、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将于本公告发布之日在公司网站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上发布。《基金合同》修订要点见附件,公司将更新招股说明书和基金产品信息总结中的相关内容。
3、投资者也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咨询相关细节:
(1)本公司网站:www.hffunds.cn
(2)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00-96326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责任的原则管理和使用基金资产,但投资者购买基金并不意味着将资金作为存款存入银行或存款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的一定利润或最低回报。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销售机构划分投资者的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水平,并提出适当的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股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了解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做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6月10日
附件:修订《兴银消费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证券投资基金合同》前后文对照表
■■兴银汇红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2023年发起证券投资基金第二次分红公告
2023年6月10日发布公告日期
1.公布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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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与股息相关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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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股权登记日申请认购或转让的基金份额不享有股息权益,股权登记日申请赎回或转让的基金份额享有股息权益。
(2)基金的收入分配分为现金股息和股息再投资两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选择现金股息或自动将现金股息转换为基金股份进行再投资;如果投资者不选择,基金的默认收入分配是现金股息。
如果您想改变股息方式,请务必在2023年6月12日前(含当日)办理股息登记日的变更手续,并在股息登记日前致电基金经理客户服务热线核实基金股息方式。最终确定的股息方式以基金经理的记录为准。
(3)如有其他问题,请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0-96326)咨询详情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hffunds.cn)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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