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2831 简称证券:裕同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2
深圳市裕通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提供担保进度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概述
深圳裕通包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21次会议,2023年5月26日召开2022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银行授信及调整子公司担保额度及期限的议案》013.86万元(相当于人民币,包括资产池业务产生的担保和子公司之间的担保)。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于2023年6月8日与招商银行深圳分行签署了《最高不可撤销担保书》[合同号:755XY202301170301],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云创文化科技有限公司融资信用提供担保。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了《最高不可撤销担保书》[合同编号:121XY202022045180],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嘉义(上海)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提供融资信用担保。具体进展公告如下:
(一)本次新增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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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提供担保总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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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签订担保合同的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深圳云创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11月13日;法定代表人:王少平;注册资本:6000万元;注册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布心社区73区布心K路腾骏科技创新园B栋301;主营业务:生产、销售包装盒及包装装饰印刷品。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32、243.30万元,总负债25、624.54万元,资产负债率79.47%,所有者权益6.618.76万元。截至2023年5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25569.13万元,总负债为19695.6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7.03%,所有者权益为5.873.53万元。公司持股比例为100%,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经查询,被担保人不是不诚实的被执行人。
(2)嘉艺(上海)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1年8月31日;法定代表人:王斌初;注册资本:4057万元;注册地:上海市松江区新桥镇新格路458号;主营业务:生产、销售包装盒和包装装饰印刷品。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4328.41万元,总负债18690.15万元,资产负债率43.24%,所有者权益24.538.26万元。截至2023年5月31日,公司总资产37653.70万元,总负债10748.77万元,资产负债率28.55%,所有者权益26904.92万元。公司持股比例为100%,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经查询,被担保人不是不诚实的被执行人。
三、本次签订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最高不可撤销担保书》[合同编号:755XY202301170301]
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债务人:深圳云创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人:深圳裕同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范围:根据755XY2023011703号信用协议,贷款和其他信用本金余额(最高限额为人民币(资本)5000万元),以及相关利息、罚款利息、复利、违约金、延迟履行、保理费用、担保和债权费用等相关费用。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金额:本合同担保的主债权最高本金额为5000万元
担保期: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转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预付款的预付款日再增加三年。任何具体的信用延期,保证期将延长至延期期满后再增加三年。主要债权的发生期为2023年6月8日至2024年6月7日。
(2)《最高不可撤销担保书》[合同编号:121XY202045180]
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债务人:嘉怡(上海)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担保人:深圳裕同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范围:根据121XY202045180号信用协议,贷款及其他信用本金余额(最高限额为人民币(资本)3000万元),以及相关利息、罚款利息、复利、违约金、延迟履行、保理费用、担保和债权实现费用等相关费用。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金额:本合同担保的主债权最高本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
担保期: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转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预付款的预付款日再增加三年。任何具体的信用延期,保证期将延长至延期期满后再增加三年。主要债权的发生期为2023年6月8日至2024年6月7日。
四、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的累计数量
经调整,截至披露日,公司拟为子公司与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不得超过506万元、013.86万元(含资产池业务产生的担保)。上述担保金额是公司为子公司与子公司提供的最大担保,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49.41%。截至2023年5月31日,子公司实际贷款金额为2812.67万元,即子公司(含子公司之间)提供的实际担保金额为2812.67万元,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75%。
截至披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合并报表外的对外担保余额为零,无逾期对外担保事项。
五、备查文件
1、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的《最高不可撤销担保书》;
2、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的《最高不可撤销担保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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