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03 证券简称:国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0
昆山国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提示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招商证券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昆山国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国力股份”)已获得中国证监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会许可,向不特定对象发行4.8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国力可转换债券”)。〔2023〕同意注册1065号文件。招商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保荐人(主承销商)”。本次发行的募集说明书摘要及发行公告已于2023年6月8日发布(T-2日)《上海证券报》。投资者也可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http://www.sse.com.cn)查询本次发行的募集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承销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登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承销业务指南》、《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业务办理》等有关规定,公司组织实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在股权登记日(2023年6月9日),向非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向发行人发行T-1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余额部分(包括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在线向公众投资者(以下简称“在线发行”)。请仔细阅读本公告。
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流程、认购、支付、投资者弃购等方面的重要提示如下:
1、本次发行可转换债券4.8万元,面值100元,发行量48万手(480万张),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债券简称“国力可转换债券”,债券代码为“118035”。
2、原股东优先配售特别注意事项
(1)原股东的优先配售是通过在线认购进行的。可转换债券发行优先向原股东配售证券,不再区分有限销售条件流通股和无限销售条件流通股。原股东原则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在线认购配售,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统一结算、交付和证券登记。原股东获得的证券均为无限销售条件流通证券。
本次发行没有原股东通过线下配售。
本次发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日和付款日为2023年6月12日(T日),所有原股东(含限售股东)优先认购均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购时间为2023年6月12日(T日)9:30-11:30,13:00-15:00.配售代码为“726103”,简称“国力配债”。
(2)原股东实际配售比例未调整。《昆山国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披露的原股东优先配售比例为0.005031手/股。截至本次发行可转债股权登记日(2023年6月9日),T-1日)公司可参与配售的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优先配售比例未发生变化。请原股东在股权登记日收盘后仔细核对证券账户中“国力配债”的可配余额,并做好相应的资金安排。
(3)发行人现有总股本95,390,000股,均可参与原股东优先配售。根据本次发行的优先配售比例,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换债券总上限为48万手。
3、在股权登记日(2023年6月9日),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国力转债数量为其,T-1日)收盘后,持有国力股份的股份数量按每股5.031元面值可转换债券的比例计算,然后按1.000元/手的比例转换为手的数量,每1手(10张)为认购单位。原股东可根据自身情况确定实际认购的可转换债券数量。
原股东的优先认购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的。配售简称“国力债务配置”,配售代码为“726103”。原股东优先配售不足一手的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原则进行整理。
原股东不仅可以参与优先配售,还可以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的认购。原股东参与网上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T日认购时支付全额资金。原股东参与网上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网上认购时,无需支付认购资金。
4、参与可转换债券认购的投资者应当符合《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适宜性管理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的〔2022〕91号)相关要求。
一般公众投资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与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的认购。认购简称“国力债券发行”,认购代码为“718103”。每个账户的最小认购单位为1手(10张,1000元),每1手为一个认购单位,超过1手必须是1手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的认购上限为1000手(1万张,100万元),超过认购上限的,认购无效。投资者在申购时不需要支付申购资金。
投资者应根据行业监管要求和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本规模,合理确定认购金额。发起人(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符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本规模认购的,发起人(主承销商)有权认定投资者认购无效。参与网上认购的投资者应独立表达认购意向,不得委托证券公司全权认购。对于参与网上认购的投资者,证券公司不得在中标认购资金交付日(含T+3日)前撤销指定交易,并注销相应的证券账户。
5、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换债券数量和网上投资者认购的可转换债券总数低于可转换债券发行总额的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换债券数量和网上投资者认购的可转换债券总数低于可转换债券发行总额的70%时,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暂停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如暂停发行,公告暂停发行的原因,并在批准有效期内选择重启发行的机会。
暂停发行时,网上投资者签署的可转换债券无效,未以投资者名义登记。
原股东优先配售余额(包括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在线向公众投资者发行。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4.8万元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承销。原则上,包销比例不得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14400万元。当实际承销比例超过发行总额的30%时,发起人(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决定是否暂停发行。如果确定继续执行发行程序,发起人(主承销商)将调整最终包销比例,全额包销投资者认购金额不足,并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发起人(主承销商)发行人将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宣布暂停原因,并在批准有效期内重新启动发行。
6、优先配售给发行人原股东的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6月9日(T-1)当日收盘后,所有在注册公司注册的发行人原股东均可参与优先配售。本次发行的优先配售日和网上认购日为2023年6月12日(T日)。
7、本次发行的国力可转换债券没有设定持有期限,投资者可以在国力可转换债券上市第一天进行交易。投资者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8、请详细阅读本次发行的具体情况,2023年6月8日(T-2日)发布的《发行公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募集说明摘要和披露(http://www.sse.com.cn)募集说明全文。
9、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风险披露必要条款》。自2020年10月26日起,投资者参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债券认购交易的,应当以纸面或者电子形式签署《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风险披露书》(以下简称《风险披露书》)。如果投资者未签署风险披露,证券公司不得接受其认购或购买委托,持有相关可转换债券的投资者可以选择继续持有、转换、回售或出售。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宜性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的专业投资者,不适用上述要求,可转换债券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认购交易可转换债券。
一、优先配售发行人原股东
在股权登记日(2023年6月9日),向非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向发行人发行T-1日)收市后登记的原股东优先配售。
(一)优先配售数量
在股权登记日(2023年6月9日),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换债券数量为其,T-1日)收市后登记的持有国力股份的股份数量,按每股5.031元面值可转换债券的比例计算可转换债券的配售金额,然后按1.000元/手的比例转换为手的数量,每手(10张)为认购单位,即每股0.005031手可转换债券。原股东可根据自身情况确定实际认购的可转换债券数量。
原股东网上优先配售不足一手部分按精确算法取整,即根据配售比例和每个账户股数计算可认购部分,计算不足一手部分(尾数保留三位小数),所有账户按尾数从大到小(尾数随机排序),直至每个账户可认购可转换债券总额与原股东可配售总额一致。
如果原股东的有效认购数量小于或等于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可以根据其实际有效认购数量获得国力可转换债券;如果原股东的有效认购数量超过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认购无效。请仔细检查证券账户中“国力债务分配”的可配余额。
发行人现有总股本95,390,000股,均可参与原股东优先配售。根据本次发行的优先配售比例,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换债券总上限为48万手。
(二)原股东优先认购方式
1、原股东的优先认购方式
原股东优先认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购时间为2023年6月12日(T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正常交易时间,即9日:30-11:30,13:00-15:00.如果本次发行受到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将推迟到下一个交易日。配售代码为“726103”,简称“国力配债”。
2、原股东优先认购数量
认购一手“国力配债”的价格是1000元,每个账户的最小认购单位是1手(10张,1000元),超过1手必须是1手的整数倍。
如果原股东的有效认购数量小于或等于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可以根据其实际有效认购数量获得国力可转换债券;如果原股东的有效认购数量超过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认购无效。请仔细检查证券账户中“国力债务分配”的可配余额。
3、原股东优先认购程序
(1)原股东应在股权登记日收盘后核对证券账户中“国力配债”的可配余额。
(二)原股东参与网上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T日认购时缴纳足额资金。
(3)原股东面对面委托时,填写认购委托书内容,持身份证或法人营业执照、证券账户卡、资本账户卡(确认资本存款必须大于或等于认购所需的资金)到认购人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理检查投资者交付的凭证,审核后可接受委托。
(4)原股东通过电话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委托的,应当按照各证券交易网点的规定办理委托手续。
(五)原股东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销订单。
4、原股东不仅可以参与优先配售,还可以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的认购。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T日认购时支付全额资金。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网上认购时,无需支付认购资金。
二、向公众投资者网上销售
(一)发行对象
境内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和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除外)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立证券账户。
(二)发行数量
国力转债发行总额4.8万元。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包括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在线向公众投资者出售。
(三)发行价格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四)认购时间
2023年6月12日(T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的正常交易时间为9:30-11:30,13:00-15:00.如果本次发行受到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将推迟到下一个交易日。
(五)配售原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主机根据委托认购情况统计有效认购总额和认购户数,确定认购人及其可认购的国力可转换债券数量。确定方法如下:
1、当有效认购总额小于或等于最终确定的在线发行数量时,投资者根据其有效认购数量认购国力可转换债券。
2、当有效认购总量大于最终确定的在线发行数量时,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主机自动确定每1手(10、1、000元)的认购号,并按顺序排序,然后通过抽签确定中奖号码,每个中奖号码可认购1手国力可转换债券。
(六)认购方式
1、认购代码为“718103”,认购简称“国力发债”。
2、认购价格为100元/张。
3、参与网上定价发行的每个证券账户的最低认购数为1手(10张、1000元),每1手为一个认购单位,超过1手必须是1手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的申购数量上限为1000手(1万张,100万元),如果超过,申购无效。具体认购持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投资者数量,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资者应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合理确定认购金额,认购金额不得超过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本规模。发起人(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符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本规模认购的,发起人(主承销商)有权认定投资者认购无效。
4、投资者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参与网上可转债认购。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国力可转换债券认购,投资者多次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参与国力可转换债券认购的,投资者第一次认购为有效认购,其余认购为无效认购。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是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相同。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参与可转换债券认购的投资者应当符合《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适宜性管理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的〔2022〕91号)相关要求。
5、不合格、休眠、注销的证券账户不得参与可转换债券的认购。
6、投资者在T日参与网上可转债认购时,无需支付认购资金。
(七)认购程序
1、办理开户手续
参与网上认购的投资者必须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账户卡。尚未办理开户登记手续的投资者,必须在2023年6月12日(T日)(含当日)前办理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账户开户手续。
2、申购手续
认购程序与在二级市场购买股票的方式相同。投资者在认购时不需要支付认购资金。
当投资者面对面委托时,应认真、清楚地填写购买可转换债券委托单的内容,持身份证或法人营业执照、证券账户卡、资本账户到与上海证券交易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认购委托。柜台经理检查投资者交付的凭证,审查内容后可接受认购委托。投资者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委托时,应当按照各证券交易网点的规定办理委托手续。
(八)确定投资者认购债券数量的方法
1、如果网上有效认购数量小于或等于网上发行数量,则无需抽签。所有配号均为中标号,投资者根据其有效认购数量认购可转换债券;
2、如果网上有效认购数量大于网上发行数量,则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根据总数和中奖率组织抽签,根据抽签结果确定有效认购中奖号码,每个中奖号码认购1手。
中奖率=(网上发行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九)配号和抽签
如果网上有效认购总量大于本次最终网上发行数量,则通过抽签确定中标号码进行配售。
1、认购配号确认
2023年6月12日(T日),参与网上认购的投资者可通过其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在认购时间内委托认购。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T日确认网上投资者的有效认购数量,并根据有效认购数据配置号码,每1手(10张、1万元)配置一个认购号码,并将配置结果传输到证券交易网点。各证券公司营业部应在T日向投资者发布配号结果。
2、公布中签率
2023年6月13日,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T+1日)网上发行中签率公布在《网上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中。
3、彩票抽签,公布中标结果
2023年6月13日(T+1日)在公证部门公证下,发行人、发起人(主承销商)主持抽签,确认抽签结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当天将抽签结果传递给各证券交易网点。2023年6月14日,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T+2日)《昆山国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标结果公告》公布中标结果。
投资者根据中标号确定认购数量,并准备认购资金。每个中标号只能认购一手(10张,1000元)。
(十)付款程序
2023年6月14日(T+2)日底,中标投资者应确保其资本账户有足够的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以实际资金不足为准,最小单位为一手。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发起人(主承销商)承销。
当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中标3次但未全额支付时,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的认购不得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收到放弃购买申报的次日起6个月内(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包括次日)内计算。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的次数计算。
具体情况见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2023年6月16日的发起人、保荐人(主承销商)未付款金额及保荐人(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T+4日)《昆山国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披露。
三、暂停发行安排
当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投资者认购的可转换债券总数低于可转换债券发行总额的70%时;或者当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投资者认购的可转换债券总数低于可转换债券发行总额的70%时,发行人、发起人(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暂停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暂停发行的,公告暂停发行的原因,并在批准有效期内选择重启发行的机会。
暂停发行时,网上投资者签署的可转换债券无效,未以投资者名义登记。
四、包销安排
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包括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在线向公众投资者出售。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4.8万元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承销,承销基数为4.8万元。发起人(主承销商)根据资金到达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原则上,发起人(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不得超过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14400万元。当包销比例超过发行总额的30%时,发起人(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在与发行人协商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暂停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暂停发行的,公告暂停发行的原因,并在批准有效期内选择重启发行的机会。
五、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昆山国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昆山开发区西湖路28号
联系电话:0512-36915759
联系人:证券投资部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招商证券有限公司
地址:福华一路111号,深圳市福田区
联系电话:0755-23189773、0755-23189776
联系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昆山国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招商证券有限公司
发行人:昆山国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招商证券有限公司
2023 年6月12日
大众商报(大众商业报告)所刊载信息,来源于网络,并不代表本媒体观点。本文所涉及的信息、数据和分析均来自公开渠道,如有任何不实之处、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处理。大众商报非新闻媒体,不提供任何互联网新闻相关服务。
本文仅供读者参考,任何人不得将本文用于非法用途,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使用者自负。如因文章侵权、图片版权和其它问题请邮件联系,我们会及时处理:tousu_ts@sina.com。
举报邮箱: Jubao@dzmg.cn 投稿邮箱:Tougao@dzmg.cn
未经授权禁止建立镜像,违者将依去追究法律责任
大众商报(大众商业报告)并非新闻媒体,不提供任何新闻采编等相关服务
Copyright ©2012-2023 dzmg.cn.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备2023001087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