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个月汽车制造业平均静态市盈率为24.55倍,请参考投资者的决策。
截至2023年6月8日(T-4)与上市公司相比,同行业的估值水平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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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3年6月8日,数据来源:Wind信息。
注1:尾数差异可能存在于市盈率计算中,这是四舍五入造成的。
注2: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EPS=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母净利润/T-4日总股本。
注3:计算静态市盈率平均值时,消除负值和极值(华培动力)。
锡南科技与业内其他公司相比,在以下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
①客户资源优势
目前,涡轮增压器国际市场和中国市场被少数国际巨头垄断。全球涡轮增压器制造巨头盖里特、康明斯、博格华纳、博马科技、三菱重工、石川岛和德国大陆占据了大部分市场份额。发行人在涡轮增压器压气机壳零部件领域具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产品开发实力和市场开发能力。发行人以其专业的技术实力、严格的质量管理和及时高效的服务能力赢得了下游客户的广泛认可,并与盖瑞特、康明斯、石川岛等国际知名涡轮增压器制造商建立了稳定、密切的合作关系,多次获得优秀供应商称号。
发行人凭借与客户的长期合作,在生产规模、质量控制、售后服务响应、产品同步开发、全球供应等方面形成了较强的竞争力。由于发行人下游客户对供应商的早期评估周期长,质量服务要求严格,评估认证体系复杂,供应商更换成本高,一旦合作关系建立,就不会轻易改变。发行人长期积累的优质客户资源为未来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②产品技术优势
发行人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涡轮增压器压力外壳等轻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形成了较强的技术研发能力,在模具设计开发技术、铝液精炼处理技术、自动重力浇筑技术、低压铸造技术、模具优化设计技术、自动装配技术、自动检测技术等行业领先,可与客户同步开发涡轮增压器新产品,提供优异的性能,产品质量稳定。
③规模优势
涡轮增压器压气机壳部件的生产具有明显的规模效应。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产品产量逐步增加。2022年,发行人生产精密压气壳组件约733.94万件,销量707.62万件,收入77.905.06万元,销量处于行业领先水平。根据盖瑞特2022年年度报告,全球涡轮增压器市场销量约为4600万件,发行人2022年压气机壳产品市场份额约为15.38%。大规模生产能力确保发行人能够为客户提供及时稳定的交付,降低产品生产成本,提高发行人的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地位。
④高效的服务优势
发行人建立了完善的客户服务体系,从客户联系到样品供应各阶段都有专门的服务团队,与客户沟通,提供服务管理,根据客户反馈及时与质量、研发、生产部门沟通,并及时向生产人员反馈相应的分析结论,确保客户的快速响应,为客户提供高效、良好的服务。
⑤质量优势
基于IATF16949、ISO9001等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结合发行人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客户要求,建立了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发行人严格执行质量管理体系,不断优化质量管理流程,提高质量管理能力。发行人的产品质量受到了主要客户的高度赞扬。
2022年扣除前后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7.11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23年6月8日(T-4日)上个月发布的行业平均静态市盈率为24.55倍,超过51.15%,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2年扣除前后的45.07倍,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要求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仔细研究和判断发行定价的合理性,并做出合理的投资决策。
(2)根据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价格,提交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为291人,管理的配售对象数量为6609人,约占无效报价后所有配售对象总数的90.46%;相应的有效申购总数为447030万股,约占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总数的89.28%,相应的有效认购倍数是战略配售回拨后和线上线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线下初始发行量的2.487.85倍。
(3)请注意发行价格与线下投资者报价的差异。线下投资者报价详见本公告“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
(4)《无锡锡南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需求金额为49964.74万元,发行价格为34.00元/股,相应募集资金总额为8.5万元,高于上述募集资金需求金额。
(5)本次发行遵循以市场为导向的定价原则。在初步查询阶段,线下机构投资者根据实际认购意愿进行报价。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查询结果,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和拟认购数量、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基本面及其行业、市场状况、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和承销风险,协商确定发行价格。发行价格不超过37.8419元/股,排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排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基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任何投资者参与认购的,视为已接受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6)投资者应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中包含的风险因素,了解股票上市后可能低于发行价格,有效提高风险意识,加强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不能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低于发行价格。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和创业板市场的风险,认真研究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充分考虑风险因素,认真参与新股发行。
2、按发行价34.00元/股计算,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为8.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约9.609.76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75.390.24万元。本次发行存在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利润水平和股东长期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3、如果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当或短期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行人利润水平产生不利影响或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大幅下降的风险,导致发行人估值水平下降,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风险。
重要提示
1、锡南科技首次公开发行2500.00万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注册(证监会许可证)〔2023〕729号)。发行人的股票简称“锡南科技”,股票代码为“301170”,也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查询、网上认购和线下认购。
2、公开发行新股2.5万股,均为公开发行新股,不安排旧股转让。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1万股,占公司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
本次发行的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125.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5.00%。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得超过排除最高报价后线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排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基金、年金基金、保险基金、合格境外投资者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低值。因此,发起人的相关子公司不需要参与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不安排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参与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和其他外部投资者的战略配售。根据发行价格,发起人相关子公司不参与战略配售。最后,本次发行不针对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之间的差额为125.00万股。
战略配售回拨后,线上线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线下初始发行量为1787.50万股,占本次发行量的71.50%;网上发行的初始数量为712.5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8.50%。最终线下线上发行总数为2.5万股,线上线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线上线下回拨情况确定。
3、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23年6月8日进行(T-4日)完成。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和认购数量、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基本面及其行业、市场状况、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和承销风险,协商确定发行价格为34.00元/股,线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该价格对应的市盈率如下:
(1)27.83倍(每股收益按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计算);
(2)27.80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计算);
(3)37.11倍(每股收益按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
(4)37.07倍(每股收益按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
4、本次发行的线下发行认购日和线上认购日同为2023年6月14日(T日),其中线下认购时间为09:30-15:00,网上认购时间为09:15-11:30、13:00-15:00.任何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离线或在线认购。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参与在线认购。
(1)线下认购
线下认购时间为2023年6月14日(T日):30-15:00。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只有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才能参与线下认购。线下投资者应通过线下发行电子平台输入所有参与认购的配售对象的认购单信息,包括本公告中保荐人(主承销商)规定的认购价格、数量和其他信息。认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34.00元/股,认购数量应等于初步询价中提供的有效报价对应的“拟认购数量”。2023年6月16日,投资者参与线下认购时,无需缴纳认购资金。(T+2日)缴纳认购款。
所有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都不得再参与在线认购。如果同时参与离线和在线认购,在线认购部分为无效认购。
配售对象应当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业协会的有关法律、法规,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参与线下认购的投资者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有权拒绝向其配售或视为无效认购。线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深圳)、证券账户号(深圳)、银行收付款账户等)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写与注册信息不一致而造成的后果由线下投资者承担。
发起人(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进一步检查有效报价投资者和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禁止。投资者应按照发起人(主承销商)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材料、投资者资产规模证明材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的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他相关关系调查等)进行相应合作,如果拒绝合作或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上述禁止,或经核实不符合配售资格,发起人(主承销商)将拒绝配售。
(2)网上认购
网上认购时间为2023年6月14日(T日):15-11:30、13:00-15:00。2023年6月14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2023年6月12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投资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发行人必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除外)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购买网上发行的股票。其中,自然人需要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宜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除外)开放创业板市场交易权限。网上投资者应当独立表达认购意向,不得总结委托证券公司为其申购新股。
投资者根据其在深圳市场持有的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的市值(以下简称“市值”)确定其在线认购额度。2023年6月12日,根据投资者的在线可申购额度(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合并计算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的市值按照其证券账户中包含的股份数量和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
(上接13版)
(下转1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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