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孙越
《上海证券报》记者获悉,证券监督管理局最近通知该地区的证券公司做好2023年的分类评估工作。通知要求证券公司认真做好自我评价工作,填写《2023年证券公司分类评价工作草案》,按照规定填写自我评价结果,并于6月中下旬报告自我评价结果。
根据通知要求,各公司应将投资银行子公司、资产管理子公司、经纪子公司和依法设立的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子公司的相关情况纳入母公司分类评价工作草案进行自我评价。
通知显示,在今年的分类评价工作中,将对证券公司服务扶贫等社会责任、行业文化建设、证券公司服务新三板改革进行专项评价;对服务民营企业救助等专项监管突出的证券公司给予适当奖励,对执行专项监管不力的证券公司扣分。经专家评审会议审议后,中国证监会将对分类评审工作进行统一调整。
从自我评价工作草案来看,今年经纪分类评价共有16个奖金指标,包括证券公司营业收入、代理销售证券业务收入、资产管理业务收入、信息技术投资金额等与业务密切相关的指标排名,以及服务扶贫社会责任、服务新第三董事会改革、服务民营企业救助、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等。
在“服务民营企业救助,支持民营企业发展”项目中,监管机构要求证券公司填写两个细节:一是规范2022年5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证券业支持民营企业发展资产管理计划”的运行,服务于实体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的实际投资规模;二是公司创建交易所信用保护工具,支持民营企业债券发行规模。
值得注意的是,该通知规定了证券公司必须提交的扣分项目,特别是证券公司必须注意公司2021年和2022年员工和高管的工资支付。此外,各证券公司应在评估工作稿中如实标明其他政府部门在评估期间因反洗钱等问题采取行政处罚措施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处罚类型和金额、处罚对象名称、处罚时间、原因、发行人名称、文号等。
近年来,证券公司的薪酬已成为业界关注的话题之一。监管机构倡导建立稳定的薪酬制度,完善薪酬激励约束机制。今年4月,中国证券协会修订了《证券经营机构及其员工廉洁执业实施细则》,并将廉洁执业纳入薪酬管理体系。6月初,中国证券协会向证券公司发出通知,拟通过问卷调查了解证券公司在综合注册制度下廉洁从业建设的相关情况。从证券公司的基本情况、处罚问责和机制建设三个方面,对证券公司进行了调查。
分类评价作为证券公司的年度考验,对证券公司的业务发展有显著影响。例如,证券公司的分类结果将作为证券公司申请增加业务类型、发行和上市的谨慎条件。此外,分类结果将作为确定新业务、新产品试点范围和推广顺序的依据。
根据《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证券公司每年进行一次分类评估。分类评价结果为A(AAA、AA、A)、B(BBB、BB、B)、C(CCC、CC、C)、D、E等5类11个级别,A、B、各级C类公司均为正常经营公司,其划分仅反映了公司在行业内的合规状况和风险管理能力的相对水平,D、E类是潜在风险可能超出公司承受能力范围,并依法采取风险处置措施的公司。据悉,2023年证券公司对A进行分类评估、B、原则上,C三类公司的比例分别为50%、40%、10%。最终结果通知方式与2022年一致,将采取“点对点”通知方式,或不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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