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46 证券简称:万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3-026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解除公司股东股份质押和质押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万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通控股”)持有公司股份329、259、7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03%。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万通控股已质押公司股份258、925、7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8.64%和12.61%。
万通控股是公司第二大股东,与公司控股股东嘉华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华控股”)持有公司979、058、93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7.6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嘉华控股和万通控股共质押公司905、420、5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2.48%和44.08%。
一、上市公司股份解质押及质押
公司于2023年6月26日收到万通控股公司的通知,得知公司部分股份于2023年6月21日被质押,同日再次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1、股份解质押的基本情况
(1)万通控股于2020年6月12日向桐乡民间融资服务中心有限公司质押了其持有的34.5万股,质押到期日分别为2020年8月26日、9月9日、9月16日和9月22日。详见公司2020年6月13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号:2020-052)。
2020年8月27日至2023年4月3日,万通控股多次对上述质押股份进行质押续期和质押解除,剩余股份质押到期日为质押解除登记手续之日。详见2023年4月5日公司披露的《关于解除公司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号:2023-012)。万通控股于2023年6月21日对上述质押的6.6万股进行了质押。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桐乡民间融资服务中心有限公司质押的3.4.5万股已全部解除质押。
(2)万通控股于2021年6月8日将其持有的1万股质押给盛京银行有限公司,质押到期日为2022年6月30日,到期日前办理质押延期业务。详见2021年6月10日公司披露的《关于解除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和质押的公告》(公告号:2021-047)、《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质押展期的公告》(公告号:2022-060)于2022年6月17日披露。2023年6月21日,万通控股对上述质押的2.5万股进行了质押。
(3)本次股份解质押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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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剩余质押股份不含同日新增质押股份5.0万股。
2、说明解质股是否用于后续质押及具体情况
万通控股解质押股份同日质押给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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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员累计质押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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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在下半年和下一年内到期。
2、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得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非法担保、关联交易等方式侵犯公司利益。
3、质押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质押不会对公司的主营业务和可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质押不会改变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也不会对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产生不利影响;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履行绩效补偿义务。
4、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所融资金的具体用途及预期还款资金来源
股份质押所融资的资金主要用于补充营运资金。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信用状况良好,具有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未来还款资金来源主要包括公司正常经营收入、投资收入、股票红利等收入,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控股股东将采取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额外保证金、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
5、控股股东的信用状况
(1)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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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控股股东最近一年和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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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数据为非合并口径。
(3)控股股东偿债能力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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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控股股东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
在过去的一年里,控股股东没有大额债务逾期或违约金额,也没有主体和债务信用评级下调,也没有因债务问题而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控股股东也没有发行债券。
(5)控股股东应结合自身的财务实力、可用的融资渠道和信用额度,分析是否存在偿债风险:
控股股东经营状况良好,长期与国内多家金融机构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他们有更多的融资渠道和信贷,有足够的偿债能力,没有偿债风险。
6、控股股东与公司的交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进行了两次相关交易,累计交易金额为977、570.02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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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相关交易为日常相关交易,单笔交易金额和累计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最新审计净资产的绝对值0.5%以上,未达到董事会审议披露标准;过去12个月,控股股东及其协同行动人与公司无资本交易、外部担保、外部投资等重大利益交易,不侵犯上市公司利益。
7、评估质押风险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信用状况良好。股票质押业务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具有相应的资本偿还能力,无清算风险或强制清算。质押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变更。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采取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额外保证金、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
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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