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32 证券简称:白云山 公告编号:2023-031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732元
● 相关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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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差异化分红转让: 否
第一,股东大会通过分配方案的次数和日期
2023年5月30日,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利润分配方案。
二、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22年
2.分配对象:
截至上海证券交易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盘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注册的a股股东。
本公司 H 本公告不适用于股东的现金红利发放。详见本公司。 2023 2000年5月30日在香港联交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网站上登载(www.hkexnews.hk)关于2022年股东大会投票结果的公告。
3.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公司总股本1、625、790、949股为基础,每股发现金红利0.732元(含税),共发现金红利1、190、078、974.67元。
三、相关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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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分配实施办法
1.实施办法
无限销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本结算系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收盘后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处理指定交易。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以在分红日在指定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分红。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分红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办理指定交易后再分红。
2.自行分配对象
公司股东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国寿城市发展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持有公司a股的现金红利,由公司按照有关规定直接发放。
3.扣税说明
(1)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异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异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 101号)有关规定,本次现金分红为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持有本公司无限销售条件的a股,公司暂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实际每股发现金红利0.732元(含税)。
a股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获得的公司股票超过持股期限 一年内,股息红利收入暂免征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超过一个月至一年(含一年)的,应纳税所得额暂减50%,实际税率为10%;持股期限在一个月以内(含一个月)的,其股息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率为20%。
公司发放股息红利持有一年内(含一年),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转让股份时,根据实际应纳税额计算,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中扣除并转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下个月5个工作日内,公司应当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2)持有公司A 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股份(QFII)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I的》 支付股息、股息、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的通知(国家税务函)〔2009〕47号)规定,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实际税后每股发现金红利0.6588元。有关股东认为取得的股息收入需要享受任何税收协议(安排)待遇的,可以在取得股息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
(3)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以下简称“上海证券交易所”),其股息红利由公司以a股股票名义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分配。根据《关于沪港股市交易互联机制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根据有关规定,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并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扣缴申报。扣税后,实际每股发现金红利为0.6588元。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属于其他国家的税务居民,其所在国与中国签订的税务协议规定的股息红利所得税税率低于10%的,企业或个人可以向公司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享受税务协议待遇。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按照税务协议税率计算的税款与应纳税款的差额进行退税。
(4)对于a股居民企业股东(含机构投资者),自行申报缴纳所得税,公司实际发放现金红利,税前人民币0.732元。
(5)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香港证券交易所H股(以下简称“香港证券交易所”)。公司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签订了《香港证券交易所H股现金红利分配协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作为香港证券交易所H股投资者的名义持有人,接受公司发放的现金红利,并通过其登记结算系统向香港证券交易所H股相关投资者发放现金红利。香港证券交易所H股投资者的现金红利以人民币分配。根据《关于沪港股市交易互联机制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关于深港股市交易互联机制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27)根据有关规定,公司按20%的税率代扣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港股通投资公司H股获得的股息和个人所得税。与个人投资者相比,内地证券投资基金通过港股通投资公司H股获得的股息红利收入征税。与个人投资者相比,内地证券投资基金通过香港证券交易所投资公司H股获得的股息红利收入征税。本公司不扣除香港证券交易所内地企业投资者的股息红利所得税,应纳税额由企业自行申报缴纳。
香港证券交易所投资者股权登记日和现金红利分配日的时间安排与公司a股股东不一致。请参见我公司于2023年5月30日在香港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的信息(www.hkexnews.hk)关于2022年股东大会投票结果的公告。
五、相关咨询办法
股权分配如有疑问,可按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联系部门: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电话:(8620)6628 1217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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