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15日发布公告日期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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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与股息相关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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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一、相关提示
1、股权登记日申请认购的基金份额不参与本次收益分配,股权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参与本次收益分配。
2、本基金的股息方式为现金股息或股息再投资,其中现金股息为默认股息方式。投资者成功变更过度股息的,以投资者选择的股息方式发放股息;投资者未变更过度股息的,以基金默认股息方式发放股息。
3、投资者持有基金的股息方式以基金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投资者可以登录公司网站或致电公司客户服务电话查询。如需变更股息方式,请在股权登记日前到销售机构办理。
4、投资者在多个销售机构持有的基金份额可以采用不同的股息方式,即投资者在销售机构成功变更的股息方式只适用于销售机构,其他销售机构持有的基金股息方式不会同步变更。如有必要,投资者应分别向销售机构提交变更股息申请。
5、本基金对本公司直销中心设定最低股息限额,为人民币1.00元。投资者在本公司直销中心持有的基金份额产生的现金红利,在1.00元以下不再转让,按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再投资。
二、风险提示
公司承诺以诚信、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使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的一定利润或最低收益。该基金过去的业绩及其净值并不意味着其未来的业绩。公司提醒投资者,由于基金股息行为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风险回报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增加基金投资回报;由于基金股息行为导致基金净值调整到1元或1元左右,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三、咨询方法及基金销售机构
1、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0 888 2666。
2、本公司网站:http://www.csfunds.com.cn。
3、本基金销售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见本基金招股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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