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人(主承销商):长城证券有限公司
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科恒泰)、“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批准,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证券监督管理许可证)〔2023〕997号)。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及附件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网站(超级信息网络、网站www.cninfo.com.cn;网站wwwww,中证网.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站w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站wwww.zqrb.cn),并置于发行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股票发起人(主承销商)长城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或“发起人(主承销商)”)的住所,供公众参考。
请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线下认购付款、弃购股份处理等。,并仔细阅读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今天发布的《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初步查询推广公告》(以下简称《初步查询推广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1、2023年6月29日(T日),线下发行认购日和线上认购日,其中线下认购时间为9:30-15:网上认购时间为900:15-11:30,13:00-15:00.投资者在2023年6月29日(T日)进行网上和线下认购时,无需支付认购资金。
2、2023年6月20日,所有拟参与初步询价并符合相关投资者条件的线下投资者必须按照相关要求参与本次初步询价(T-5日)中午12:00前注册并提交验证材料时,请登录长城证券线下投资者平台(https://emp.cgws.com)。
3、本次发行采用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如有)给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线下查询合格的线下投资者配售(以下简称“线下发行”)和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线下发行”)与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制a股和非限制存托凭证市值的公众投资者(以下简称“线上发行”)相结合。
长城证券负责组织实施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查询和线上线下发行。初步查询和线下发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电子平台(https://eipo.szse.cn)实施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在线发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保荐人相关子公司后续投资(如有)组成。如果发行价格超过最高报价后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值,以及公共基金、社会保障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基金和合格的海外投资者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值(以下简称“四值”),发起人(主承销商)相关子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参与发行的战略配售。
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将在国家科学恒泰(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披露股票总额、认购数量、发行股票比例和持有期限。
4、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通过线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线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5、线下发行对象:线下发行对象为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金融公司、合格的海外投资者、符合一定条件的私募股权基金经理等专业机构投资者。
6、初步询价:2023年6月21日发行初步询价(T-4日)9:30-15:00.在上述时间内,合格的线下投资者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线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提交认购价格和拟认购数量。
在初步询价开始前,线下投资者应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电子平台提交定价依据和内部研究报告给出的建议价格或价格范围。未在询价开始前提交定价依据、建议价格或价格范围的线下投资者,不得参与本次询价。
参与询价的线下投资者可分别填写不同配售对象账户的报价,每个线下投资者最多填写3个报价,最高报价不得高于最低报价的120%。线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报价应包括每股价格对应的拟认购股数,同一配售对象只能有一个报价。相关申报一经提交,不得全部撤销。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报价的,应重新执行定价决策程序,填写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电子平台,说明价格变更原因、价格变更范围的逻辑计算依据,是否存在定价依据不足、定价决策程序不完整等情况,并将相关材料存档备查。
线下投资者申报价格的最小变更单位为0.01元,初步查询阶段线下配售对象的最低申购数量为100万股,申购数量的最小变更单位为10万股,即线下投资者指定的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必须是10万股的整数倍,每个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不得超过2700万股。
线下发行每个配售对象的认购股数上限为2700万股,约占线下发行初始股数的49.94%。线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加强风险控制和合规管理,认真合理确定认购价格和数量。原则上,线下投资者为配售对象填写的拟认购金额不得超过配售对象最近一个月末(招股说明书发表日上个月最后一个自然日,2023年5月31日)的总资产和询价前的总资产。配售对象成立时间不足一个月的,原则上应在询价前第五个交易日(2023年6月14日,T-9日)产品总资产计算低值。
2023年6月20日,参与国科恒泰线下询价的投资者应参与国科恒泰线下询价(T-5日)中午12:00前,承诺函将在承诺函之前、通过长城证券投资者平台,通过资产规模报告及相关证明文件等验证材料(https://emp.cgws.com)提交保荐人(主承销商)。参与调查的线下投资者应在履行合规审计程序后,按照发起人(主承销商)的要求提供相关信息和材料,确保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如果投资者拒绝配合验证,未能完全提交相关材料或提交材料不足以排除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禁止参与离线发行,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将拒绝参与离线发行,其报价作为无效报价处理或不配售,并在发行公告中披露。违反规定参与新股线下发行的线下投资者,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特别提示1:为促进线下投资者的审慎报价,深圳证券交易所在线下发行电子平台上增加了定价基础验证功能。线下投资者需要按以下要求进行操作:
初步询价开始前一个交易日(2023年6月20日),T-5日)上午8:30至初步询价日(2023年6月21日)T-4日)上午9:30前,线下投资者通过线下发行电子平台(https://eipo.szse.cn)提交定价依据,填写建议价格或价格范围,否则不得参与询价。
在提交定价依据之前,线下投资者应执行内部审批流程。线下投资者应按照内部研究报告给出的建议价格或价格范围进行报价,原则上不得超过研究报告的建议价格范围。
特别提示2:线下投资者必须向发起人(主承销商)提交配售对象最近一个月末的资产规模报告和相关证明文件(招股说明书上个月的最后一个自然日,即2023年5月31日),并满足相关要求,确保线下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中填写的资产规模金额与提交的资产规模证明材料中的金额一致。配售对象成立时间不足一个月的,原则上应在初步询价前的第五个交易日(即2023年6月14日,T-以9日)总资产金额为准。
一旦线下投资者报价,视为承诺其在长城证券IPO项目线下投资者平台上传的资产规模证明材料和填写的《线下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中相应的总资产金额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电子平台提交的数据一致;如果不一致,后果由线下投资者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线下投资者按以下要求操作,以促进线下投资者的审慎报价,便于核实线下投资者的资产规模:
投资者必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电子平台(https://eipo.szse.cn)如实填写配售对象上个月末(招股说明书上个月最后一个自然日,即2023年5月31日)的总资产金额,投资者填写的总资产金额应与发起人(主承销商)提交的总资产金额证明材料中的金额一致。配售对象成立时间不足一个月的,原则上应在初步询价前的第五个交易日(即2023年6月14日,T-以9日)总资产金额为准。
线下投资者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合理确定认购规模,不得超过资产规模。发起人(主承销商)发现配售对象不符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认购的,有权认定配售对象认购无效。
7、线下淘汰比例规定: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淘汰不合格线下投资者的初步询价结果,所有符合条件的线下投资者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请时间(申请时间以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电子平台记录为准),从晚到早,同一申请价格,同一申请时间按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排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排除的拟认购量不低于所有符合条件的线下投资者拟认购总量的1%。当拟删除的最高申报价格部分的最低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不再删除该价格的申报。当计划删除的最高申报价格部分的最低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不再删除该价格的申报。删除的部分不得参与离线认购。
排除最高部分报价后,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考虑剩余报价和认购数量、发行人行业、市场状况、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和承销风险,仔细合理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发行数量、有效报价投资者和有效认购数量。根据上述原则,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确定的有效报价不少于10名线下投资者。
有效报价是指线下投资者申报的不低于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不作为最高报价部分,符合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事先确定和公告的其他条件的报价。只有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线下投资者才能参与线下认购。发起人(主承销商)聘请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立即见证本次发行和承销的全过程,并对线下投资者资质、询价、定价、配售、资金配置、信息披露等相关条件的合规性和有效性发表明确意见。
8、投资风险提示安排:初步询价结束后,如果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低于四个值,或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超过同一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中国证券指数有限公司上个月发布的同一行业静态平均市盈率),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将在网上认购前发布《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详细说明定价的合理性,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9、限售期安排:在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没有流通限制和限售期安排,可以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流通。
线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的方式,线下投资者应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6个月限售股份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也就是说,在每个配售对象获得的股票中,90%的股票无限售期可以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流通;10%的股票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计算。
线下投资者在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和线下认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被视为接受本公告披露的线下限售期安排。
所有参与线下发行的投资者都需要通过长城证券投资者平台(https://emp.cgws.com)提交承诺书及相关验证材料。《承诺书》要求线下投资者一旦报价,将被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线下限售期安排。
如果发行价格超过深圳市长城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是保荐人(主承销商)设立的另类投资子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后续投资(如有)配股的限售期为24个月,限售期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计算。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下转1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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