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动联科”)、根据中国证监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人”或“公司”、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发行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登记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20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2023〕33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网上发行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2023〕35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线下发行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2023〕36号)(以下简称“线下发行实施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承销业务规则)〔2023〕18号)(以下简称“承销业务规则”)、《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线下投资者管理规则》、《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线下投资者分类评价与管理指南》(中国证券协会发行证券)〔2023〕19号)(以下简称“线下投资者管理规则”、“线下投资者分类评价与管理指引”)等相关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发行上市规则和最新操作指南的相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技创新委员会上市。
中信建投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保荐人(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采用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给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进行线下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线下发行”)、网上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与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公众投资者相结合。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查询、线上线下发行。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在主承销商处进行。初步查询和线下发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互联网交易平台(IPO线下查询认购)(以下简称“互联网交易平台”)进行。在线发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进行。请仔细阅读本公告。关于初步查询和线下电子发行的详细信息,请参考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线下发行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网站(http://www.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listing/、http://www.sse.com.cn/ipo/home/)查阅公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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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和主承销商郑重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合理投资,认真阅读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www.sse.com.cn)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技创新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以下简称“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本公告仅简要说明股票发行,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果投资者想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2023年6月9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信息(www.sse.com.cn)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技创新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要求投资者特别注意招股说明书中的“重大事项提示”和“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风险因素,判断其经营状况和投资价值,认真做出投资决策。受政治、经济、行业和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发行人的经营状况可能发生变化,由此产生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
一、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
芯动联科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科技创新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计委员会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注册(证监会许可证)〔2023〕1012号)。发行人股票简称“芯动联科”,扩位简称“芯动联科”,股票代码为“688582”。该代码也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查询和线下认购。本次发行的在线认购代码为“787582”。
本次发行采用战略配售、线下发行、线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初步询价
1、整体申报情况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期为2023年6月14日(T-3日)9:30-15:00。截至2023年6月14日(T-3日)15:00.主承销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管理系统平台(发行承销业务)(以下简称“业务管理系统平台”)收到344家线下投资者管理的8768个配售对象的初步询价报价信息。报价范围为6.48元/股-47.60元/股,拟认购总数为1218210万股。配售对象具体报价见本公告“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
2、投资者核实情况
根据2023年6月9日发布的《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技创新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查询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安排及初步查询公告》)发布的参与初步查询的线下投资者条件,经主承销商核实。由两名线下投资者管理的四个配售对象未按要求提供审核材料或材料,但未通过主承销商资格审核;由19名线下投资者管理的48个配售对象属于禁止配售范围。上述20家线下投资者管理的52个配售对象的报价已被确定为无效报价,相应的认购总额为62380万股。上述20名线下投资者管理的52个配售对象的报价已被确定为无效报价,相应的认购总额为62380万股。详见“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中标注的“无效报价1”和“无效报价2”部分。
排除上述无效报价后,其余344家线下投资者管理的8716个配售对象均符合《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规定的线下投资者条件。报价范围为6.48元/股-47.60元/股,拟认购总数为12、119、730万股。
(二)消除最高报价
1、剔除情况
根据消除上述无效报价后的询价结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拟认购价格由高到低,根据配售对象的拟认购数量从小到大,根据申报时间(以互联网交易平台记录为准),根据业务管理系统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排序相同的拟认购价格、相同的拟认购价格、相同的拟认购数量和相同的认购时间,排除报价最高部分的配售对象的报价,所有符合条件的线下投资者拟认购总额不得低于1%。当拟删除的最高申报价格部分的最低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该价格的申报不能再删除。当拟删除的最高申报价格部分中的最低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该价格上的申报不能再删除。不包括的部分不得参与离线和在线认购。
经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取消拟认购价格高于30.89元/股(不含30.89元/股)的所有配售对象;在拟认购价格为30.89元/股的配售对象中,不包括认购价格低于1090万股(不包括1090万股)的配售对象。在上述过程中,共淘汰了154个配售对象,相应淘汰的拟认购总额为121460万股,约占本次初步询价淘汰无效报价后拟认购总额的120022%,119730万股。排除部分不得参与线下和线上认购。请参见“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中注明的“高价消除”部分。
2、剔除后的整体报价情况
排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参与初步查询的投资者335人,配售对象8562人,均符合《发行安排及初步查询公告》规定的线下投资者参与条件。排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剩余报价为11、998、270万股,整体认购倍数为战略配售前线下初始发行规模的3、195.87倍。
(下转3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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