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38 简称:瑞泰新材料 公告编号:2023-029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
2、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股东大会以前通过的决议。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会议召开情况
1、2023年6月15日(星期四)15日召开现场会议:00
2、网上投票时间为:2023年6月15日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上投票的具体时间为::15-9:25,9:30-11:30和13:00-15:00;2023年6月15日上午9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2023年6月15日下午3月15日结束:00。
3、会议地点:张家港市人民中路15号国泰大厦2号楼4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
6、股东大会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17名股东通过现场和网上投票,代表541、780、99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3.8792%。
其中,5名股东通过现场投票代表5.4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3.6364股%。
12名股东通过网上投票,代表1、780、79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42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
15名中小股东通过现场和网上投票,代表21、780、99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9701%。
其中,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2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7273股%。
12名中小股东通过网上投票,代表1、780、79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428%。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律师出席或出席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提案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提案表决结果:
1、关于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541、742、7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股份的99.9929%;反对3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1%;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为:99.8246,同意21、742、79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0.1754反对38、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投票结果:通过。
2、董事会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选举张子燕、张斌、马晓天、张健、王晓斌、王一明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具体投票结果如下:
2.01 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张子燕选举
表决情况:
同意541、742、4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上投票)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为:同意21、742、4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权总数的99.823%。
投票结果如下:当选。
2.02 张斌是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
同意541、742、4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上投票)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为:同意21、742、4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权总数的99.823%。
投票结果如下:当选。
2.03 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马晓天选举
表决情况:
同意541、742、4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上投票)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为:同意21、742、4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权总数的99.823%。
投票结果如下:当选。
2.04 张健被选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
同意541、742、4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上投票)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为:同意21、742、4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权总数的99.823%。
投票结果如下:当选。
2.05 王晓斌选举了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
同意541、742、4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上投票)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为:同意21、742、4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权总数的99.823%。
投票结果如下:当选。
2.06 选举王一明是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
同意541、742、4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上投票)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为:同意21、742、4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权总数的99.823%。
投票结果如下:当选。
3、董事会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贾金平先生、周中胜先生、朱平女士是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任期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具体投票结果如下:
3.01 贾金平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
同意541、742、4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上投票)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为:同意21、742、4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权总数的99.823%。
投票结果如下:当选。
3.02 选举周赢得了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
同意541、742、4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上投票)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为:同意21、742、4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权总数的99.823%。
投票结果如下:当选。
3.03 朱平被选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
同意541、742、49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上投票)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为:同意21、742、49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权总数的99.823%。
投票结果如下:当选。
4、《关于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选举的议案》
会议以累计投票制度选举郭军先生和赵世勇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由李建中先生和朱辉先生(职工监事)共同组成,任期至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届满。具体投票结果如下:
4.01 郭军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
同意541、742、4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上投票)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为:同意21、742、4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权总数的99.823%。
投票结果如下:当选。
4.02 赵世勇选举了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
同意541、742、49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上投票)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为:同意21、742、49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权总数的99.823%。
投票结果如下:当选。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股东大会由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谢文武、张若愚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法律意见认为,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提案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会议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首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301238 简称:瑞泰新材料 公告编号:2023-030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6月5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和交付发出通知,并于2023年6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结合现场和通信投票。会议应出席9名董事,实际出席9名董事(其中朱平通过通讯表决出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子燕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监事出席了会议。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张子燕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与第二届董事会相同,简历附后。
投票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选举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有关规章制度和公司实际情况,在董事会下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工资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任期与第二届董事会相同。选举各专门成员(简历附后)如下: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张子燕先生、贾金平先生、周中胜先生组成,张子燕先生为召集人。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张子燕先生、贾金平先生、周中胜先生组成,周中胜先生为召集人。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张子燕先生、周中胜先生、朱平女士组成,朱平女士为召集人。
工资与考核委员会:由张健先生、贾金平先生、朱平女士组成,张健先生为召集人。
投票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马晓天先被任命出生为公司总裁,任期与第二届董事会相同,简历附后。
投票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助理总裁、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王晓斌先生和王一明先生被任命为公司副总裁;朱晓新先生被任命为公司总裁助理;钱亚明先生被任命为公司财务总监。上述人员的任期与第二届董事会相同,并附上简历。
投票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张子燕先生提名,任命王晓斌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第二届董事会相同,简历附后。
投票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三至五项议案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超潮信息网 http://www.cninfo.com.cn《瑞泰新材料: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姚丽丽女士被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与第二届董事会相同,简历附后。
投票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长张子燕先生提名后,任命徐叶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第二届董事会相同,简历附后。
投票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提案详见《证券时报》指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超级信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选举,聘请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
2、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六日
附件:员工简历
张子燕先生:1964年1月出生,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学家,高级国际商务师。1980年12月至1994年4月,历任沙洲县外贸公司业务员、张家港外贸公司业务员、副科长、张家港纺织品进出口公司科长、副经理,1983年至1986年全日制学习。香港海坤企业有限公司董事长于1994年4月至2004年5月担任香港中山公司张家港部经理。1995年2月至2018年2月担任江苏国泰国际集团丝绸进出口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江苏国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1996年9月至2016年4月担任江苏国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江苏国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江苏国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自2016年12月起担任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2023年6月15日,张子燕先生现任江苏国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国泰华鼎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家港保税区盛泰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张家港国泰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江苏国泰紫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国泰邦特富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江苏国泰华盛实业有限公司董事、江苏国泰华盛实业有限公司董事、江苏国泰华盛实业有限公司董事、江苏国泰盛实业有限公司董事、江苏国泰绵贸易有限公司董事、江苏国泰华博进出口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家港国泰华荣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江苏国泰超威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上海树培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董事、国宇有限公司董事、苏云国际有限公司董事BRIVISIONPTE.LTD.张家港国泰超威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衢州国泰超威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衢州瑞泰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江苏国泰华信贸易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2023年6月15日,张子燕先生持有中信证券瑞泰新材料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5.46%的出资份额,持有公司1.833.33万股。
张子燕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即控股股东江苏国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的关系:现任江苏国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张子燕先生没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他没有被中国证监会禁止进入证券市场,也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他在过去的36个月里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在过去的36个月里,他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批评三次以上,中国证监会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而立案调查。在证券期货市场破坏信托记录查询平台和中国执行信息披露网络查询后,张子燕先生不属于“破坏信托被执行人”。因此,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破坏信托信息披露查询平台上公布或被人民法院列入破坏信托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并不存在。
贾金平先生:1961年7月出生,博士学位。1986年7月至1999年10月,贾金平先生担任上海交通大学应用化学系实验室主任、讲师、副教授、教授;1999年11月至2018年4月,上海交通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18年5月至今,他是上海交通大学化工学院的特聘教授和博士生导师。
截至2023年6月15日,贾金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贾金平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即江苏国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贾金平先生没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他没有被中国证监会禁止进入证券市场,也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他在过去36个月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在过去36个月内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批评三次以上,中国证监会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而立案调查。在证券期货市场破坏信托记录查询平台和中国执行信息披露网络查询后,贾金平先生不属于“破坏信托被执行人”。因此,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破坏信托信息披露查询平台上公布或被人民法院列入破坏信托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并不存在。
周中胜先生:1978年10月出生,博士学位,中国社会科学院应用经济学博士后,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中国会计学会高级会员。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江苏国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于2013年12月至2019年12月担任香港浸会大学访问学者。自2007年8月起,周先生担任苏州大学商学院会计系教授、博士生导师,现担任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有限公司(600736)、苏州纳微科技有限公司(688690)、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苏州创源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东吴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2023年6月15日,周中胜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周中生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即江苏国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周中盛先生没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他没有被中国证监会禁止进入证券市场,也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他在过去36个月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在过去36个月内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批评三次以上,中国证监会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而立案调查。在证券期货市场破坏信托记录查询平台和中国执行信息披露网络查询后,周中生先生不属于“破坏信托被执行人”。因此,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破坏信托信息披露查询平台上公布或被人民法院列入破坏信托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并不存在。
朱萍女士:1975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律师。1998年8月至2007年6月在常熟市人民法院工作,2007年6月至2016年11月担任江苏竹辉律师事务所律师,2012年6月至2018年5月担任常熟市国瑞科技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12月至2019年12月担任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江苏国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担任常熟景宏盛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16年12月起,朱平女士担任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合伙人。
截至2023年6月15日,朱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朱平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即江苏国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朱平女士没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她没有被中国证监会禁止进入证券市场,也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她最近36个月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36个月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批评三次以上,中国证监会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而立案调查。在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和中国执行信息披露网络查询后,朱平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因此,没有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公开查询平台上公布或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
马晓天先生:1969年2月出生,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学家。曾任张家港外贸公司销售员、副科长、科长、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轻工艺进出口有限公司科长、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江苏国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副董事长、总经理、江苏国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公司董事、总裁。
截至2023年6月15日,马晓天先生现任江苏国泰国际贸易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家港国泰华荣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江苏国泰超威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江苏国泰华实业有限公司董事、张家港国泰超威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衢州国泰超威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国泰华荣(波兰)有限公司管理委员会委员、江苏国泰国盛实业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2023年6月15日,马晓天先生持有11.19%的中信证券瑞泰新材料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公司1833.33万股。
马晓天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即江苏国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马晓天先生没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他没有被中国证监会禁止进入证券市场,也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他在过去36个月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在过去36个月内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批评三次以上,中国证监会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而立案调查。马晓天先生在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和中国执行信息披露网络查询后,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因此,没有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公开查询平台上公布或者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
王晓斌先生:1973年1月出生,学士学位,高级国际商务员,张家港丝绸进出口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江苏国泰华实业有限公司)销售员、科长、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江苏国泰华鼎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国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江苏国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董事于2011年9月至2016年4月担任。2013年12月至2022年12月,先后担任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江苏国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职工董事。自2013年2月起,张家港国泰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截至2023年6月15日,王晓斌先生现任张家港国泰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国泰华鼎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华盛实业有限公司董事、江苏国泰紫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监事、张家港保税区凯利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监事、衢州国泰超威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江苏泰瑞腾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江苏泰瑞腾供应链有限公司董事、江苏国泰超威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2023年6月15日,王晓斌先生持有中信证券瑞泰新材料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10.10%的出资份额,持有公司1833.33万股。
王晓斌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即江苏国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王晓斌先生没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他没有被中国证监会禁止进入证券市场,也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他在过去的36个月里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在过去的36个月里,他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批评三次以上,中国证监会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而立案调查。王晓斌先生在证券期货市场破坏信托记录查询平台和中国执行信息披露网络查询后,不属于“破坏信托被执行人”。因此,没有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破坏信托信息披露查询平台上公布或被人民法院列入破坏信托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
王一明先生:1968年12月出生,学士学位,高级经济学家。自1990年起,先后担任江苏国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销售员、张家港国泰华荣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
截至2023年6月15日,王先生现任张家港国泰华荣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宁德国泰华荣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自贡国泰华荣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国泰华荣(波兰)有限公司管理委员会主席、国泰华荣(韩国)有限公司法人、衢州瑞泰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2023年6月15日,王一明先生持有中信证券瑞泰新材料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10.91%的出资份额,持有公司1833.33万股。
王一明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即江苏国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王一明先生没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他没有被中国证监会禁止进入证券市场,也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他在过去36个月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在过去36个月内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批评三次以上,中国证监会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而立案调查。在证券期货市场破坏信托记录查询平台和中国执行信息披露网络查询后,王一明先生不属于“破坏信托被执行人”。因此,没有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破坏信托信息披露查询平台上公布或被人民法院列入破坏信托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
朱晓新先生:1978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2001年12月至2022年10月,张家港国泰华荣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销售员、营销部副经理、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22年10月至今担任张家港国泰华荣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营销总监。
截至2023年6月15日,朱先生持有中信证券瑞泰新材料员工3.71%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出资份额,持有公司 1,833.33 万股股份。
朱晓新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即江苏国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朱晓新先生没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他没有被中国证监会禁止进入证券市场,也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他在过去36个月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在过去36个月内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批评三次以上,中国证监会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而立案调查。在证券期货市场破坏信托记录查询平台和中国执行信息披露网络查询后,朱晓新先生不属于“破坏信托被执行人”。因此,没有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破坏信托信息披露查询平台上公布或被人民法院列入破坏信托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
钱亚明先生:1978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江苏国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员工、投资部投资专员、助理办公室主任、综合业务部副总经理;张家港国泰华荣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江苏国泰超威新材料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江苏国泰华盛实业有限公司财务经理;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国泰邦特富贸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财务部部长、采购部总经理、张家港国泰华荣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衢州瑞泰新材料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2023年6月15日,钱亚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钱亚明先生和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即江苏国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钱亚明先生没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他没有被中国证监会禁止进入证券市场,也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他在过去的36个月里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在过去的36个月里,他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批评三次以上,中国证监会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而立案调查。在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和中国执行信息披露网查询后,钱亚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因此,没有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公开查询平台上公布或者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
姚黎黎女士:1976年5月出生,本科学历,中级经济学家。1998年8月至2011年8月,担任江苏国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江苏国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投资部成员、经理助理、资产财务部经理助理。江苏国泰华鼎投资有限公司综合部经理,2011年8月至2012年12月。张家港国泰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3年1月至2014年2月。张家港华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4年2月至2016年12月。期间,2016年2月至2016年12月担任江苏国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江苏国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基础设施物业部副总经理。2017年1月至2020年3月,历任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江苏国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合规审查与证券事务部副总经理、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贸易投资促进与海外事业部副总经理、监督审计部副总经理。自2020年4月起担任公司审计部经理。
截至2023年6月15日,姚丽丽女士持有中信证券瑞泰新材料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3.82%的出资份额,持有公司1833.33万股。
姚丽丽女士和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即江苏国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姚丽丽女士没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她没有被中国证监会禁止进入证券市场,也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她在过去的36个月里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在过去的36个月里,她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批评三次以上,中国证监会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而立案调查。在证券期货市场破坏信托记录查询平台和中国执行信息披露网络查询后,姚丽丽女士不属于“破坏信托被执行人”。因此,没有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破坏信托信息披露查询平台上公布或被人民法院列入破坏信托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
徐叶女士:1989年2月出生,硕士学位,中级经济学家,具有法律专业资格、基金资格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曾任张家港国泰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风险控制部员工、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江苏国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合规审查及证券事务部员工、科长助理、副科长。自2021年1月起就职于本公司,现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兼任江苏国泰华鼎投资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2023年6月15日,徐烨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徐烨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即江苏国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徐叶女士没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她没有被中国证监会禁止进入证券市场,也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她在过去的36个月里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在过去的36个月里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批评三次以上,中国证监会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而立案调查。在证券期货市场破坏信托记录查询平台和中国执行信息披露网络查询后,徐叶女士不属于“破坏信托被执行人”。因此,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破坏信托信息披露查询平台上公布或被人民法院列入破坏信托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并不存在。
证券代码:301238 简称:瑞泰新材料 公告编号:2023-031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6月5日通过电子邮件和交付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并于2023年6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应出席四名监事,实际出席四名监事。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郭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监事一致选举郭军先生为公司第二监事会主席,任期与第二监事会相同,简历附后。
本议案详见《证券时报》指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超级信息网 http://www.cninfo.com.cn瑞泰新材料:董事会、监事会完成选举,聘请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投票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与会监事签署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六日
附件:监事会主席简历:
郭军先生: 1971年8月出生,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学家。1993年9月至1998年4月担任张家港对外贸易公司销售员,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轻工艺进出口有限公司销售员;1998年5月至2016年12月先后担任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江苏国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销售员、科长、机电分公司经理、助理总经理、副总经理;2009年1月至2017年4月,先后担任张家港国泰华荣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董事长;2010年10月至2016年6月担任江苏国泰锂宝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1年12月至2015年4月担任张家港亚源高科技材料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兼总经理;2013年12月至今担任江苏国泰超威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2017年4月至2020年4月。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2017年4月至2020年4月。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2023年6月15日,郭军先生现任江苏国泰超威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家港国泰超威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衢州国泰超威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国泰超威新材料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负责人、张家港国泰华荣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2023年6月15日,郭军先生持有中信证券瑞泰新材料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10.91%的出资份额,持有公司1833.33万股。郭军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即江苏国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郭军先生没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他没有被中国证监会禁止进入证券市场,也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他在过去36个月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在过去36个月内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批评三次以上,中国证监会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而立案调查。郭军先生在证券期货市场破坏信托记录查询平台和中国执行信息披露网络查询后,不属于“破坏信托被执行人”。因此,没有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破坏信托信息披露查询平台上公布或被人民法院列入破坏信托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
证券代码:301238 简称:瑞泰新材料 公告编号:2023-032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完成董事会和监事会的选举
聘请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3 年 6 月 15 日召开 2023 第一届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有关议案,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了第二届董事长、专门委员会委员和第二届监事会主席,并聘请了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董事会、监事会的选举已经完成,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第二届董事会的组成
(一)第二届董事会成员
非独立董事:张先生(董事长)、张斌先生、马晓天先生、张健先生、王晓斌先生、王一明先生
独立董事:贾金平先生、周中胜先生、朱平女士
第二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 自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三年。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总数不得超过董事总数的一半,独立董事总数的比例不得低于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工资和评估 各专门委员会的组成如下: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张子燕先生、贾金平先生、周中胜先生组成,张子燕先生为召集人。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张子燕先生、贾金平先生、周中胜先生组成,周中胜先生为召集人。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张子燕先生、周中胜先生、朱平女士组成,朱平女士为召集人。
工资与考核委员会:由张健先生、贾金平先生、朱平女士组成,张健先生为召集人。
各专门委员会的任期与第二届董事会相同。
二、二。第二次监事会的组成
非职工代表监事:郭军先生(监事会主席)、赵世勇先生
职工代表监事:李建中先生、朱辉先生
第二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以来 自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内。近两年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不得超过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总数的一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人数不得少于监事人数的三分之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公司聘请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
总裁:马晓天先生
副总裁:王晓斌先生,王一明先生
总裁助理:朱晓新先生
财务总监:钱亚明先生
董事会秘书王晓斌先生
审计部负责人:姚丽丽女士
证券事务代表:徐烨女士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的任期与第二届董事会相同。独立董事对聘请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512-56375311
传真号码:0512-55911196
电子邮箱:mark@rtxc.com ,xuye0206@rtxc.com
联系地址:国泰大厦30楼,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中路15号
四、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届满离任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顾建平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顾建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无应履行但未履行的承诺。
(二)公司首届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黄卫东先生,在本次选举完成后,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或公司其他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卫东先生未直接持有中信证券瑞泰新材料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8.08%的出资份额,持有公司1833.33万股。黄卫东先生没有应履行但未履行的承诺。
公司衷心感谢顾建平先生和黄卫东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23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二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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