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81 证券简称:东风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9
东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决议案:没有决议案: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3年6月1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地点: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2000号22层
(三)普通股股东出席会议并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主持会议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开,现场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兴林先生主持。现场会议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5)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董事袁丹伟先生、叶征吾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李飞先生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管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法案
1、议案名称:全资子公司申请破产清算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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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议案表决的相关说明
提案2为特别提案,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金茂律师事务所
律师:吴伯庆、杨红良
2、律师见证结论:
律师认为,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东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7日
● 网上公告文件
经核实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
● 报备文件
股东大会决议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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