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369 简称:陕鼓动力 公告号:临2023-026
西安陕西鼓动力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6月15日,Xi安陕鼓动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在Xi安高新区枫惠南路8号陕鼓动力810会议室举行。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于2023年6月13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形式发送给董事。会议应出席9名董事,实际出席9名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宏安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下列决议:
1、审议通过了陕西秦风气体有限公司投资经营哈密秦风气体有限公司6万Nm3/h空分项目的议案
详见《西安陕鼓动力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陕西秦风气体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临时公告》(临2023-027)
投票结果:同意9票,占公司全体董事的100%;反对0票,占公司全体董事的0%;弃权0票占公司全体董事的0%。
2、《陕西秦风气体有限公司子公司捐赠议案》审议通过
为积极响应第33届全国残疾人日主题,帮助困难群体,发扬传统美德,建立新的政府与企业关系,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开封陕西鼓气体有限公司向开封祥福区慈善协会捐赠1万元,扬州秦丰气体有限公司向广陵区慈善协会捐赠1万元,共2万元,上述资金用于开封、扬州当地慈善事业,两家气体公司分别支付费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投票结果:同意9票,占公司全体董事的100%;反对0票,占公司全体董事的0%;弃权0票占公司全体董事的0%。
3、公司全资子公司EKOL审批通过 TURBO, a.s.公司清算报告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9票,占公司全体董事的100%;反对0票,占公司全体董事的0%;弃权0票占公司全体董事的0%。
特此公告。
西安陕西鼓动力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六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369 简称:陕鼓动力 公告号:临2023-027
西安陕西鼓动力有限公司
陕西秦风气体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陕西秦风气体有限公司拟投资成立哈密秦风气体有限公司,新建6万Nm3/h空分装置。
● 投资金额:预计总投资30081万元(估计不确定)
● 相关风险提示:
1、项目建设风险:在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客户需求重大变化等不可预测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下,项目可能无法按时完成或全部完成。
2、交易对手自身的经营风险:交易对手项目仍在建设过程中,存在市场变化、行业变化、法律、政策等不确定因素造成的项目无法顺利建设的风险。
3、运营收款风险:在未来项目的实际运营中,存在行业波动和交易对手运营造成的收款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陕西秦风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拟投资成立哈密秦风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秦风气体”),并负责新建 1 套60000Nm3/h 空分项目(以下简称“6万空分项目”),为新疆中和合众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和合众”)年产100万吨醋酸及其下游产品提供所需的气体产品。
(二)上述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上述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合作伙伴介绍
1、名称:新疆中和合众新材料有限公司
2、91650502MA78WTHX99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成立时间:2020年9月23日
5、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6、法定代表人:霍慧生
7、股权结构:长治霍家工业有限公司持有中和合众100%股权
8、住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高新区南部循环经济产业园金光大道5号
9、经营范围:日用化学品制造;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常化学品销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化学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制造专用化学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生产化工产品(不含许可化工产品);销售化工产品(不含许可化工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中和合众的经营状况:中和合众正在建设100万吨醋酸项目,尚未投产,无其他经营业务。2022年底,中和合众总资产3.16亿元,总负债0.52亿元,净资产2.64亿元。2023年3月底,中和合众总资产3.72亿元,总负债0.08亿元,净资产3.64亿元。
11、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中和合众与公司之间没有其他关系。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设立公司
公司名称:哈密秦风气体有限公司(以工商核准结果为准)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6017万元
股权结构:陕西秦风气体有限公司持有哈密秦风气体100%股权
注册地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高新区南部循环经济产业园(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批准为准)
业务范围:工业气体应用技术开发及相关咨询服务(筹建期间);各种审批程序完成后,经营范围正式变更为与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的气体生产、销售及气体应用技术开发及相关服务。
2、投资项目
项目名称:新疆中和合众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00 600000Nm3/h空分项目配套万吨醋酸及其下游产品一体化
投资主体:哈密秦风气体有限公司
合作模式:BOO(建设一有一经营)
合作期限:20年
投资金额及来源:项目总投资30081万元(估计不确定),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采购。项目资金由秦丰气体以自有资金和融资方式解决。
4、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哈密秦风气体负责新建 1 套60000Nm3/h 空分项目为中和合众年产100万吨醋酸及其下游产品的集成项目提供所需的气体产品。预计合同生效后的供气启动日期为 14个月以项目最终实际投产时间为准。
违约条款:1、双方同意,供气正常后,供气合同因中和合众原因不能继续履行,给哈密秦风气体造成损失的,由中和合众承担赔偿责任。2、由于哈密秦风气体的原因,供应的气体产品不符合规定的标准,哈密秦风气体需要赔偿中和合众。
五、外商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增加了秦风气体运营规模6000Nm3/h,同时,它将为秦风气体在新疆和西北地区开拓市场奠定良好的基础。项目运营后,可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
六、外商投资风险分析
1、项目建设风险:在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客户需求重大变化等不可预测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下,项目可能无法按时完成或全部完成。
2、交易对手自身的经营风险:交易对手项目仍在建设过程中,存在市场变化、行业变化、法律、政策等不确定因素造成的项目无法顺利建设的风险。
3、运营收款风险:在未来项目的实际运营中,存在行业波动、中和合众运营造成的收款风险。
特此公告。
西安陕西鼓动力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六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369 简称:陕鼓动力 公告号:临2023-028
西安陕西鼓动力有限公司
关于为EKOL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人名称:西安陕鼓动力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EKOL,spol.sr.o.
● 担保金额及实际提供的担保金额:2023年5月,公司为EKOL提供的信用担保金额为0.845亿元,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为EKOL提供的担保金额为0.845亿元。
● 本担保存在反担保
● 逾期对外担保累计数量:截至公告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概述
Xi安陕鼓动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EKOL公司申请银行贷款、为EKOL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该公司是EKOL的全资子公司。spol.sr.o.(以下简称EKOL公司)申请银行贷款和信用额度总额不得超过人民币 EKOL为公司提供资产质押反担保,担保1.83亿元。详见2023年4月27日公司披露的《西安陕鼓动力有限公司》。 EKOL 公司申请银行贷款和公司 EKOL 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号:临 2023-022)。
2023 年 5 本月,由于EKOL公司申请银行综合信贷,公司为EKOL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约为0.845亿元。公司为EKOL公司提供担保的详细信息(包括担保人、被担保人、担保金额、担保期限、债权人)见下表:
■
二是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名称:EKOL,spol.sr.o.
2、注册地点:Krenova 211/65, Trnita, 602 00 brno
3、注册资本:500万捷克兰
4、成立日期:1991年7月31日
5、经营范围:电力工程设备的制造和供应。
6、主要财务数据
EKOL最近一年(经审计)、最近一期(未经审计)的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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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3年3月31日的数据未经审计
7、控股股东
EKOL是公司的三级全资子公司。其中:陕鼓动力(香港)有限公司是一级子公司,陕鼓动力(卢森堡)有限公司是二级子公司。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一)融资保函提供的担保
1、担保金额:60万欧元(约0.045亿元)
2、担保方式:融资保函:融资保函
3、担保期限:24个月
4、反担保:EKOL公司以专利、应收账款、存货、持有下属公司股权等资产向公司提供质押反担保
5、反担保期限:24个月
(二)跨境担保函提供的担保
1、担保金额:2.5亿捷克朗(约0.8亿元人民币)
2、担保方式:跨境担保(连带责任担保)
3、担保险期限:24个月
4、反担保:EKOL公司以专利、应收账款、存货、持有下属公司股权等资产向公司提供质押反担保
5、反担保期限:24个月
四、担保的原因和必要性
EKOL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鉴于EKOL目前的业务发展,其独立信用额度不能满足业务执行要求,公司还需要为其部分银行贷款和信用额度提供担保。EKOL公司在获得银行贷款额度和信用额度后,可以满足其日常经营的需要。公司可以控制EKOL公司的生产经营,本担保风险可控,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五、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的累计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8.5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51%;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6.7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23%,逾期担保总额为0元。
特此公告。
西安陕西鼓动力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369 简称:陕鼓动力 公告号:临2023-029
西安陕西鼓动力有限公司
重大合同进展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合同事项概述
Xi安陕鼓动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黑龙江安能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能热电”)签订了安达石化园区综合动力项目EPC总承包合同,总价4.18亿元。2017年10月10日,公司披露了《Xi安陕鼓动力有限公司重大合同公告》(公告号:临2017-040)。
二、合同履行进展情况
公司于2017年9月30日与安能热电签订了《安达石化园综合动力工程EPC工程总承包合同》。2018年6月23日,由于安能热电内部调整,项目停工。2019年8月5日,公司向黑龙江省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项目进度款、利息及停工造成的损失民事诉状。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2日披露的《西安陕西鼓动力有限公司重大合同进展公告》(公告号:临2019-034)。
2020年11月30日,公司收到黑龙江省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民初137号民事判决,判决如下:1、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15日内,被告安能热电向原告Xi安陕鼓动力有限公司支付工程进度款和利息;2、被告黑龙江安瑞佳石化有限公司(安能热电母公司)以下简称“安瑞佳”)对上述工程进度款及利息承担连带责任。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4日披露的《西安陕鼓动力有限公司重大合同进展公告》(公告号:临2020-056)。
上述判决生效后,公司积极联系安能热电、安瑞佳,要求其立即履行支付义务,以维护公司利益。安达市人民法院受理安瑞佳破产重组案后,公司在债权申报期内依法向经理申报债权,经理确认公司普通债权额为108、006、895.69元。经理未确认债权的,公司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近日,公司收到黑龙江省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发送的《民事判决书》(2023)黑12民终564号,未确认债权额65、66、496.10元。法院认为,未确认债权是公司与安能热电在签订《安达石化园区综合动力工程EPC工程总承包合同》后的履行过程中产生的,公司应向安能热电主张权利。
三、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鉴于被告安瑞佳破产程序尚未结束,公司已确认的债权清偿金额将根据后期安瑞佳破产债权清偿比例确定。同时,公司和安能热电仍在继续追偿还款。公司将根据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判决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最终影响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同时,公司正在积极追偿安能热电。公司将根据实施进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安陕西鼓动力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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