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67 简称证券:汇绿生态 公告编号:2023-052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受托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现金管理金额:6000万元
现金管理产品名称:结构性存款30天(产品代码:NWH03564)
现金管理期:1个月
审查程序:汇绿生态技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提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结合公司业务发展计划和资本状况,利用不超过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资金可在上述使用期限和限额内回收滚动,授权公司总经理在限额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资金可在上述使用期限和限额内回收滚动,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相关决策权,在限额内签订相关合同文件,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赞助商分别同意了这一点。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日披露。(www.cninfo.com.cn)《关于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号:2022-077)。
特殊风险提示:虽然公司进行现金管理,但投资购买的产品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短期(不超过1年)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金融和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投资仍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请仔细做出决定,并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筹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批准汇绿生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准》(证监会许可证)〔2022〕经1248号批准,公司主承销商天丰证券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75、446、428只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4.48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37、999、997.44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5、682、557.1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2、317、440.31元。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验资报告已于2022年9月8日由中审中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核实确认。
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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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的使用和闲置的原因
在上述募集资金项目中,“偿还银行贷款”已经实施;“园林工程项目”由于募集资金投资周期长,过程中募集资金分阶段投资,未按计划投入使用的后续募集资金暂时闲置;“总部办公楼项目”由于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尚未在注册地找到适合公司总部办公的可购房地产,考虑到资金使用效率和公司业务发展,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发起人发表同意意见,同意变更公司项目建设,相关事项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截至目前,这部分资金处于闲置状态。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3年5月27日披露。(www.cninfo.com.cn)《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号:2023-047)。
三、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入,合理利用临时闲置募集资金,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属公司)在不改变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临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投资收入。
(二)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属公司)每天使用不超过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金额可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属公司)共同滚动。
(三)投资品种范围
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符合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12个月。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于其他用途。
(四)现金管理期限
自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公司授权公司总经理负责相关事宜的具体实施。
(六)决策程序
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议案》。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7)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南》第2号的监管要求,及时披露现金管理的相关进展情况。1、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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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包括子公司)与上述受托人之间没有关系。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的金额和期限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受影响。
五、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管理合同主要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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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揭示产品风险
结构性存款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风险:结构性存款不同于一般存款,具有投资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1、本金和收益风险:结构性存款不同于一般存款,具有投资风险,您应充分了解投资风险,谨慎投资。本产品的收益为浮动收益,取决于挂钩目标的价格变化,受市场各种因素的影响。根据存款管理,本产品项下的结构性存款本金纳入存款准备金和存款保险费的支付范围。招商银行只保证产品正常到期时的结构性存款本金(销售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不保证结构性存款收入。投资者自行承担结构性存款收益不确定的风险。投资者应该对此有充分的了解。如果市场利率在产品存续期内上升,产品的收益率不会随着市场利率的上升而上升。
2、市场风险:金融市场价格受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心理、交易体系等因素的影响,导致产品资产回报水平的变化,主要包括:
(1)政策风险:国家宏观政策(如货币政策、财政政策、行业政策、区域发展政策和监管政策)的变化,导致市场价格波动,从而影响产品收入。
(2)经济周期风险:随着经济运行的周期性变化,金融市场的收入水平也发生了周期性变化,影响了结构性存款的收入水平和结构性存款的收入。
(3)利率风险:金融市场利率的波动会导致金融市场价格和收益率的变化,从而影响结构性存款收益。
(4)购买力风险:如果发生通货膨胀,投资产品获得的收入可能会被通货膨胀抵消,从而影响结构性存款收入。
(5)汇率风险:在实际投资经营过程中,由于汇率市场的巨大变化,结构性存款的投资价格波动,从而影响结构性存款的收入。
3、政策风险:本产品为当前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设计。例如,国家宏观政策和市场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可能会影响产品的正常验收、投资和偿还,导致结构性存款收入减少甚至本金损失。
4、提前终止风险:招商银行有权但无义务在结构性存款到期日前终止本产品 ,如果招商银行因特定情况在产品到期日前终止产品,产品的实际期限可能小于预定期限。如果结构性存款提前终止,投资者可能无法实现期初想象的所有回报。
5、流动性风险:在产品存续期内,投资者不能认购和赎回,这可能会影响投资者的资本安排,并带来流动性风险。
6、信息传递风险:投资者应根据本产品说明书中规定的公告方式,及时查询本产品的相关信息。招商银行按照本产品说明书中关于“信息公告”的约定,发布产品信息公告。投资者应及时登录招商银行一网通网站或致电招商银行全国统一客服热线(9555)、各招商银行营业网点查询。如果投资者未能及时查询,或由于通信故障、系统故障等不可抗力因素,投资者不能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可能导致投资者失去提前退出和再投资的机会,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7、不可抗力风险:指任何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国家政策法律的重大变化、基准利率和/或准备金利率和/或准备金利率的调整、地震、洪水、传染病、国际制裁和战争,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可能影响产品的验收、投资和偿还。甚至导致结构性存款收入下降甚至本金损失。
8、估值风险:本产品按照产品说明书的估值方法进行估值,结构性存款估值可能偏离实际实现价值,投资者应了解风险。经理的估值仅供参考,招商银行不承担投资者和任何第三方使用估值造成的其他风险。
9、缺乏投资经验的风险:本产品投资者的收入与黄金价格水平挂钩,结构性存款收益率计算复杂,仅适用于具有相关投资经验的投资者认购。
10、产品不成立的风险:如果产品认购总额未达到规模下限(如约定),或国家宏观政策和市场相关法律法规,或市场剧烈波动,或不可抗力,或其他招商银行难以按照产品说明书向投资者提供产品,招商银行有权宣布产品不成立。
11、数据来源风险:在计算结构性存款收益率时,需要使用数据提供商提供的挂钩目标的价格水平。如果当时产品手册中约定的数据提供商提供的参考页面不能给出产品手册所需的价格水平,招商银行将根据公平、公平、公平的原则,选择市场认可的合理价格水平进行计算。这可能导致产品实际收入与预期收入不一致的风险。
12、观察日调整风险:由于投资目标监管记录延迟、交易相关系统异常、市场异常、投资目标交易异常等原因,结构性存款可能无法在预定日期完成相关投资或结算,导致观察日调整、客户实际结算分配时间延迟、客户实际收入偏离原比较基准等,由此产生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招商银行将尽最大努力控制调整和延迟的范围,并通过信息公告向投资者发布调整后的具体情况。
13、经理风险:由于经理(包括结构性存款经理、相关投资顾问(如有)等经验、技能等因素的限制,会影响其信息获取和对经济形势和金融市场价格趋势的判断。如果管理者判断错误、信息获取不完整或投资工具使用不当,结构性存款下的收入可能会损失。如果结构性存款管理人的内部操作、人员管理和系统操作不当或错误,或违反相关合同,未严格执行风险控制措施,处理事务不当,可能导致结构性存款下的预期收入损失。
六、现金管理受托人的基本情况
(一)受托人的基本情况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上市金融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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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十大股东持股
截止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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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与公司的关系
受托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和实际控制人之间没有关系。
七、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的投资品种为结构性存款,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相关收益未来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金融产品的投资。在上述金融产品的财务管理过程中,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金融资金的运作,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二)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财务管理资金的使用和保管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审计核实财务管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三)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基于规范经营、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公司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有效控制风险,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正常发展,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同时,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九、公告前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前12个月(含本次续期),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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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属公司)使用临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资本收入,满足募集资金的管理要求,满足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属公司)使用临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金额和期限在审批范围内。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属公司)每天使用不超过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符合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现金管理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监事会同意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属公司)使用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金额和期限在审批范围内。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属公司)每天使用不超过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经董事会、监事会批准。其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公司使用临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资本收入,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损害股东利益。
十一、备查文件
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相关认购材料。
特此公告。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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