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75 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号:临2023-032
江苏沙钢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提案。
2、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股东大会以前通过的决议。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1)2023年6月7日(周三)下午召开现场会议:00。
(2)网上投票时间:2023年6月7日(周三)。
2023年6月7日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在线投票的具体时间为::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023年6月7日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上投票的具体时间为::15一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2、会议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金丰镇沙钢酒店4楼7号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上投票相结合。
4、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何春生先生。
6、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共有20名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通过现场和网上投票,代表695、808、728股,占公司投票总数的31.7167%。其中,现场投票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3人,代表682、892、076股,占公司投票总数的31.1279%。网上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股份总数为12、916、652股,占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上投票的中小股东共19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单独或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代表股份总数为107、937、002股,占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20%。其中,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95020350股,占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313%。网上投票的中小股东17人,代表股份总数为12、916、652股,占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8%。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北京金城同达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或出席会议。
二、二。法案审议表决
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具体表决如下:
1.1关于补选季永新先生是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投票结果:同意694、587、42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投票总数的99.8245%。其中,中小股东同意106、715、69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投票总数的98.8685%。
季永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关于钱洪建先生是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投票结果:同意694、788、62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投票总数的99.8534%。其中,中小股东同意106、916、89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投票总数的99.0549%。
根据投票结果,钱洪建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金城同达律师事务所叶正义律师、钟万恒律师见证了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人员资格、审议事项、投票方式、投票程序和投票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的投票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由北京金成同达律师事务所出具。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8日
证券代码:002075 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号:临2023-033
江苏沙钢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2023年6月7日,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2、2023年6月7日,董事会会议在江苏省张家港市金丰镇沙钢大厦4楼7号会议室举行。
3、董事会应出席7名董事,实际出席7名董事。
4、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推荐董事季永新先生主持。公司所有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都出席了会议。
5、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表决的形式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选举季永新先生是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简历见附件),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投票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的变更,为确保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正常有序工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同意调整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调整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
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在此期间,如果成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他们将自动失去成员的资格。
投票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2023年6月8日发布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信息网》《关于调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8日
附件:
出生于1967年2月的中国国籍季永新先生,无海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中共党员,工程师。曾任:张家港市环境监测站站长;张家港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张家港市环境科学研究所所长;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东北特种钢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抚顺特种钢有限公司董事长;九龙钢铁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利淮钢铁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沙钢集团宏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沙钢集团新瑞特种钢铁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淮龙新建材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家港九龙物流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家港沙钢节能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家港沙钢集团生活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江苏沙钢集团董事会执行董事、副总裁;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东北特种钢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江苏沙钢集团淮钢特种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张家港保税区润源不锈钢贸易有限公司监事;江苏沙钢有限公司董事。
季永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董事。此外,季永新先生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关。季永新先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中国证监会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侦查,未得出明确结论。中国证监会未在证券期货市场上公布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也未被人民法院列入不诚实被执行人名单。没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一号、第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化运作第3.2号.第二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有关情形。
证券代码:002075 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号:临2023-034
江苏沙钢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沙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的变更,为保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正常有序工作,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了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原专门委员会组成:
■
现专门委员会的构成:
■
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在此期间,如果成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他们将自动失去成员的资格。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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