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认购资金及时足额缴纳初步配售数量。认购资金应于2023年6月13日(T+2日)16:00前到账。
认购资金应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达,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配售对象获得的所有新股均无效。如果上述情况发生在同一天发行的多只新股中,配售对象当天获得的所有新股均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享银行账户的,认购资金不足的,共享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无效。如果线下投资者每天获得多只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支付,并按规范填写备注。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标后,应按照《海看网络科技(山东)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彩票中标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彩票中标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付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于2023年6月13日(T+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的资金转移应当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有关规定。
中泰证券包销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
8、当线下和线上投资者认购的股份总数不足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将暂停新股发行,并披露暂停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
9、提供有效报价的线下投资者未参与认购或取得初步配售的线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支付认购款的,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发起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中,线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合并计算违规次数。配售对象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线下查询和配售业务。线下投资者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其管理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股票市场各部门的线下查询和配售业务。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累计三次未全额支付,自结算参与者最后一次放弃认购之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包括第二天)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认购。根据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计算放弃认购的次数。
10、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郑重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请仔细阅读2023年6月8日(T-1日)海看网络科技(山东)有限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以下简称《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充分了解市场风险,认真参与新股发行。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1、本次发行价格为30.22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的合理性。
(1)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所属行业为“I63电信、广播电视、卫星传输服务业”T-4日),请参考投资者的决策。
2022年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较低的发行价格为33.75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23年6月5日(T-4日)上个月发布的行业静态平均市盈率(23.36倍)超过44.48%。
截至2023年6月5日(T-4日)与上市公司相比,估值水平如下:
■
数据来源:WIND,截至2023年6月5日(T-4日);
注1:如果尾数有差异,市盈率计算是四舍五入造成的;
注2: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EPS=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母净利润/T-4日总股本。
与业内其他公司相比,海看股份在以下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
①良好的区位优势有效地保证了公司新媒体业务具有巨大的市场空间和巨大的发展潜力
该公司位于山东,具有良好的人口、经济等区位优势。根据《2022年山东省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截至2022年底,山东省常住人口1000人,162.79万人,居全国第二;2022年山东省地区生产总值约87,435.1亿元,居全国第三;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560元,较2021年增长5.2%;其他经济和社会指标均位居全国前列。此外,从人口特征来看,山东省人口流动性较低,更适合以家庭为受众的IPTV新媒体业务的发展。
庞大的人口基础、良好的经济发展趋势、较低的人口流动性有利于推动区域用户规模的扩大和对高质量、互动性强的视听服务需求的增长,有效确保公司新媒体业务市场空间相对较大,公司新媒体业务发展潜力巨大。
②高度重视R&D投资和技术创新,突出的技术实力有效保证了公司未来发展的技术竞争优势
电信、广播电视、互联网技术的趋势一致催生了IPTV等新媒体业态,新媒体行业自然对相应的技术水平有更高的要求。公司高度重视技术研发投资,提高技术研发、技术创新和技术应用能力,不断提高技术水平,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R&D费用分别为3.929.49万元、4.090.85万元、4.230.60万元、12.250.93万元,占营业收入总额的4.18%,R&D投资比例处于行业较高水平。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已获得42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19项,软件作权235项。
公司通过创新促进业务发展,多次获得创新奖,2022年10月,“基于5G的流媒体多屏分现系统”荣获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第二届高科技视频创新应用大赛-互动视频-视角切换场景-三等奖;2021年7月,“基于大数据的IPTV智能推荐系统”荣获中国新闻技术工作者联合会“王选新闻科技奖”三等奖;2021年5月,《基于大数据的IPTV智能推荐系统》荣获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首届广播电视与网络视听人工智能应用创新大赛(MediaAIAC)智能推荐三等奖。
③高度重视高质量节目的内容建设,积极创新特色和高质量的视听内容节目,建立多样化和特色的新媒体内容资源库
内容资源是新媒体行业吸引终端用户、保持终端用户粘性和忠诚度的核心资源。公司注重选择人们高度关注的高质量内容、特色内容和视听节目内容,建立多元化的视听节目内容数据库。公司可提供200多个高清、清晰的现场直播频道,3小时移动和72小时回顾,70多万小时点播,为用户提供丰富的选择。
公司积极开展特色媒体视听内容服务领域的创新,推出了“中医”、“宠物”、“普法”、“农业技术”等一系列主题专栏内容,获得了独立的节目版权,满足了特定用户群体的差异化需求,取得了相对较好的市场响应。“中医理论”是公司规划的大型中医文化健康专栏,旨在继承中医文化,为观众提供科学的中医健康知识,2019年荣获“金屏奖-IPTV最佳原创内容奖”;“爱宠物理论”积极倡导宠物健康,普及宠物整个生命周期的维护知识;“普法理论”为公司策划的短视频专栏以案例与声明相结合的形式传播法律知识,生动普及法律,弘扬正气。
高质量内容、特色内容和人们高度关注的版权内容在吸引终端用户、改善流量、推广平台品牌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通过构建多元化、特色的新媒体内容资源数据库,公司不断增强终端用户的粘性,同时扩大基本用户规模,提高客户支付意愿,提高用户流量实现能力,进一步促进增值业务的发展。
④大力推进从“看电视”到“用电视”的根本转变,有效推动智能服务渗透到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公司依托IPTV的智能公共服务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智能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的号召,推动从“看电视”到“用电视”的根本转变,跨境整合优质媒体资源、政府信息资源和社会产业资源,积极开展社会公共服务,在IPTV业务的基础上拓展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围绕IPTV终端,公司不断创新服务模式,利用自身积累的内容资源和技术应用,探索数字农村、数字社区、数字教育、数字养老等新媒体产品或服务模式,将IPTV打造成家庭智能生活的大屏幕入口,成为具有视听功能的智能超级媒体平台,同时也可以面向社区、政府、教育、医疗等领域。公司“2022年12月”IPTV“114”模式全面帮助消费援助”项目被国家发改委选为“2022年全国消费援助帮助农村振兴优秀典型案例”,成为广播电视行业唯一获得这一荣誉的企业。
公司上市融资投资项目“海洋新媒体云平台升级建设项目”的子项目“海洋智能广播电视服务平台”和“海洋公共服务云平台”将进一步提高公司依托IPTV平台提供公共服务和智能服务的能力。
⑤同时,具有互联网电视内容服务资质和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资质,不受地域限制。相关业务仅初步布局,尚未充分开展。公司未来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新媒股份和芒果超媒除IPTV业务外,还充分利用互联网电视服务等资质开展相关业务。除IPTV综合广播控制服务资质外,公司还具有互联网电视内容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等业务资质。公司在互联网电视和移动互联网领域进行了业务布局,但相关业务尚未充分努力,互联网电视和移动终端市场有很大的扩张空间。未来,随着公司上市的完成和业务布局的进一步深化,上述领域有着广阔的发展空间。
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发行价格为30.22元/股对应的发行人市盈率为33.75倍,高于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对应的平均静态市盈率(26.88倍),超过25.56%,发行人未来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要求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仔细研究和判断发行定价的合理性,并做出合理的投资决策。
(2)投资者应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中包含的风险因素,了解股票上市后可能低于发行价格,有效提高风险意识,加强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不能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低于发行价格。
新股投资市场风险较大,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和创业板市场风险,认真研究发行人海洋网络技术(山东)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披露风险,充分考虑风险因素,认真参与新股发行。
(3)发行价格确定后,线下发行提交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为223人,管理的配售对象数量为5475人,占无效报价后所有配售对象总数的72.16%;有效认购总数为6013,680.00万股,占无效报价消除后认购总数的68.18%,在战略配售回拨和线上线下回拨机制启动前,1.780.41倍的线下初始发行量。
(4)请注意发行价格与线下投资者报价的差异。线下投资者报价详见本公告附表中的“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
(5)本次发行遵循以市场为导向的定价原则。在初步查询阶段,线下机构投资者应根据实际认购意图进行报价。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应根据初步查询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的行业、市场状况、可比上市公司的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和承销风险,协商确定发行价格。本次发行价格不得超过排除最高报价后线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排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基金、年金基金、保险基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值较低。任何投资者参与认购的,视为已接受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2、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经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新股开发总量为4,170.00万股,本次发行不转让旧股。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需求金额为8577.44万元,按发行价格30.22元/股计算,发行人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126017.40万元,扣除预计发行费用9.069.71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16.947.69万元。
3、如果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当或短期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行人利润水平产生不利影响或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大幅下降的风险,导致发行人估值水平下降,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风险。
重要提示
1、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委员审议通过了海看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证监会的许可〔2023〕652号文件同意注册。发行人股票简称“海看股票”,股票代码为“301262”,也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查询、网上认购和线下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计划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海看股份有限公司所属行业为“I63电信、广播电视、卫星传输服务业”。
2、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股份数量为4.17万股,占发行后股份总数的10.00%。本次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公开发行新股,不涉及原股东公开发行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41.7万股。
对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的资产管理计划以及其他外部投资者的战略配置不安排本次发行。本次发行的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208.5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5.00%(如果本次发行价格超过排除最高报价后线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排除最高报价后的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基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保荐人相关子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根据发行价格,发起人相关子公司不参与战略配售。根据发行价格,发起人相关子公司不参与战略配售。最后,本次发行不针对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208.50万股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的差额回拨至线下发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线上线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线下初始发行量为 3.377.70万股,占本次发行的81.00%;网上发行的初始数量为792.3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9.00%。最终线下线上发行总数为4.17万股,线上线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3、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23年6月5日进行(T-4日)完成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行业、市场状况、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发行价格为30.22元/股,线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该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30.37倍(每股收益按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计算);
(2)27.40倍(每股收益按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计算);
(3)33.75倍(每股收益按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
(4)30.44倍(每股收益按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
4、本次发行的线下、线上认购日为2023年6月9日(T日),任何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线下发行或线上发行进行认购。
(1)线下认购
本次线下认购时间为2023年6月9日(T日):30-15:00。
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只有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才能参与线下认购。线下投资者应通过线下发行电子平台输入所有参与认购的配售对象的认购单信息,包括《发行公告》中保荐人(主承销商)规定的认购价格、认购数量和其他信息。认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30.22元/股。认购数量应等于初步询价中提供的有效报价对应的“拟认购数量”。
2023年6月13日,投资者参与线下认购时,无需缴纳认购资金。(T+2日)缴纳认购款。
所有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都不得再参与在线认购。如果同时参与离线和在线认购,在线认购部分为无效认购。
配售对象应当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业协会的有关法律、法规,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线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深圳)、证券账户号(深圳)、银行收付款账户等)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写与注册信息不一致而造成的后果由线下投资者承担。
发起人(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进一步检查有效报价投资者和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禁止。投资者应按照发起人(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合作(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材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的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他相关关系调查等),如果拒绝配合或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上述禁止,发起人(主承销商)将不予配售。北京浩岳驰恒律师事务所将见证线下发行,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
(2)网上认购
网上认购时间为2023年6月9日(T日):15-11:30、13:00-15:00。
2023年6月9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2023年6月7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投资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发行人必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除外)可通过交易系统购买网上发行的股票。其中,自然人需要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宜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除外)开放创业板市场交易权限。网上投资者应当独立表达认购意向,不得总结委托证券公司为其申购新股。
根据投资者在2023年6月7日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的市值(以下简称“市值”),投资者确定其网上认购额度(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合并计算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的市值按照其证券账户中包含的股份数量和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网上认购金额。市值在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可以参与新股认购。每5万元的市值可以购买一个认购单位,不足5万元的部分不计入认购金额。每个认购单位为500股,认购金额应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认购金额不得超过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7500股,不得超过按市值计算的认购金额上限。对于超过网上认购上限的新股认购委托,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将该委托视为无效委托,自动撤销。
在认购时间内,投资者应按照委托购买股票的方式填写委托书,并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填写委托书。申报后,不得撤销订单。
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认购的投资者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新股认购,投资者多次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参与同一新股认购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确认的第一次认购为有效认购,其余认购为无效认购。发行每只新股,每个证券账户只能认购一次。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合并计算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是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在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换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在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和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和“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相同的,按证券账户单独计算市场价值并参与认购。不合格、休眠、注销证券账户不计算市值。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限制发生司法冻结、质押非限售a股股份的,不影响证券账户持有市值的计算。
5、线下投资者支付
2023年6月13日(T+2日)当日16:00前,线下投资者应根据《线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中披露的初步配售金额乘以发行价格,全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确保认购资金于2023年6月13日(T+2日)16:00前到账。
认购资金应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达,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配售对象获得的所有新股均无效。如果上述情况发生在同一天发行的多只新股中,配售对象获得的所有新股均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享银行账户的,认购资金不足的,共享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无效。如果线下投资者每天获得多只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支付,并按规范填写备注。
2023年6月15日,保荐人(主承销商)(T+4日)发布的《海看网络科技(山东)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以下简称《发行结果公告》)披露了网上和线下投资者未支付的金额以及中泰证券的包销比例。
有效报价线下投资者未参与认购或者未足额认购或者取得初步配售的线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支付的,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发起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中,线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合并计算违规次数。配售对象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线下查询和配售业务。线下投资者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其管理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股票市场各部门的线下查询和配售业务。
6、网上投资者支付
2023年6月13日,投资者申购新股中奖后,应按照(T+2日)公告的《网上抽签结果公告》履行支付义务,网上投资者支付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有关规定。T+2日结束时,中标投资者应确保其资本账户有足够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累计三次未全额支付,自结算参与者最后一次放弃认购之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包括第二天)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认购。根据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计算放弃认购的次数。
7、2023年6月9日(T日),本次线下网上认购:00同时结束。认购结束后,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将根据在线认购情况,决定是否在2023年6月9日(T日)启动回拨机制,调整离线和在线发行的规模。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见本公告“2、(5)回拨机制”。
8、本次发行可能暂停的情况见“七、暂停发行”。
9、本公告仅简要说明股票发行,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果投资者想了解本次发行的细节,请仔细阅读2023年5月31日(T-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网站(巨潮信息网)上披露.cninfo.com.cn;网站wwwww,中证网.cs.com.cn;中国证券网站w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站wwww.stcn.com和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招股说明书全文,特别是“重大事项提示”和“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风险因素,判断其经营状况和投资价值,认真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政治、经济、行业、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发生变化,可能造成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0、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将另行公告。本次发行的其他事项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布。请注意。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以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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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依据
(1)初步查询和验证
2023年6月5日(T-4日)是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日。截至2023年6月5日(T-4日)15:00、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收到310家线下投资者管理的7、597个配售对象的初步询价报价信息。报价范围为18.04元/股-40.27元/股,拟认购总数为8、828、430.00万股。线上线下回拨启动前,线下初始发行量为2,613.74倍。所有配售对象的报价见本公告附表中的“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
(二)消除无效报价
经北京浩岳恒律师事务所律师、保荐人(主承销商)核实,2名投资者管理的2名配售对象未按《初步询价推广公告》要求提交承诺书等相关验证材料;5名线下投资者管理的8名配售对象的认购金额超过其提交的资产证明或《线下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中的相应资产规模,北京浩岳驰恒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其报价视为无效报价;配售对象不属于禁止配售范围的关联方。
未按照《初步询价和推广公告》要求提交承诺书等相关验证材料的投资者名单,见本公告附表中标注为“无效报价1”的“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的部分;拟认购金额超过其提交的资产证明材料或《线下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中标注为“无效报价2”的部分,详见本公告附表中标注的“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
排除上述无效认购报价后,共有7587个配售对象由310名线下投资者管理,符合《初步查询推广公告》规定的线下投资者参与条件。报价范围为18.04元/股-40.27元/股,拟认购总数为8.820.23万股。
(3)消除最高报价的情况
1、剔除情况
根据消除上述无效报价后的询价结果,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所有符合条件的线下投资者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认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认购价格、同一认购价格、同一认购时间(以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电子平台记录为准),从后到先,同一认购价格、同一认购数量、同一认购时间,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排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排除的拟认购量不得低于排除无效报价后所有符合条件的线下投资者拟认购总量的1%。当拟剔除的最高申报价格部分的最低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不再排除该价格的认购。当拟剔除的最高申报价格部分的最低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不再排除该价格的认购。排除部分不得参与线下认购。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后,将所有拟认购价格高于34.86元/股(不含)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认购价格为34.86元/股,拟认购数量小于1.5万股(含1.5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在上述过程中,共有78个配售对象被淘汰,拟认购总额为8870.0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淘汰无效报价后拟认购总额的1.0064%。排除部分不得参与线下和线上认购。具体消除请参见附表“初步询价报价”中标注为“高价消除”的部分。
2、剔除后的整体报价情况
排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参与初步查询的投资者300人,配售对象7509人,均符合《初步查询推广公告》规定的线下投资者参与条件。排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剩余报价认购总额为8731,460.00万股。战略配售回拨后,线上线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线下初始发行规模为2.55.03倍。
排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线下投资者详细报价,包括投资者名称、配售对象信息、认购价格及相应的认购数量,请参见本公告附表中的“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
排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线下投资者剩余报价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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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确定发行价格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在剔除拟认购总额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后,综合发行人所在行业、市场状况、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发行价格为30.22元/股。
本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30.37倍(每股收益按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计算);
(2)27.40倍(每股收益按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计算);
(3)33.75倍(每股收益按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
(4)30.44倍(每股收益按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得超过排除最高报价后线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排除最高报价后公共基金、社会保障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基金和合格海外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
发行价格确定后,发行人上市时市值约为126.02亿元。2021年和2022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40095.02万元、37、340.63万元(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依据),近两年净利润为正,累计净利润为77、435.65万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年修订)“第二章” 第一节 第一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 2.1.2 条第(1)项规定的上市条件,即“过去两年净利润为正,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
(五)投资者有效报价的确定过程
排除拟认购总额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后,符合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事先确定和公布的条件,申报价格不低于30.22元/股的配售对象为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在本次初步询价中,由79名线下投资者管理的2034个配售对象的申报价格低于30.22元/股,为无效报价,相应的申购数量为27177780.0万股。具体名单见本公告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中标注为“低价排除”的配售对象。
线下发行有效报价投资者223人,管理配售对象5、475人,有效认购总额6、013、680.00万股,战略配售回拨后相应有效认购倍数,线上线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线下初始发行规模为1、780.41倍。具体报价信息见本公告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中注明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有效的报价配售对象可以,必须参与本次发行价格的线下认购,并及时足额缴纳认购资金。
发起人(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检查投资者是否有上述禁止,投资者应按发起人(主承销商)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材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他相关关系调查等),如果拒绝配合验证或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上述禁止,或验证后不符合配售资格,发起人(主承销商)将拒绝配售。
(6)与行业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的比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南》(2012年修订),发行人所属行业为I63 截至2023年6月5日,电信、广播电视、卫星传输服务业。(T-4日)上个月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平均静态市盈率为23.36倍。
(上接17版)
(下转1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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