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人(联合主承销商):
联合主承销商:
2022年7月22日,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不超过1.347.0万股的申请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批准,2023年4月12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会许可〔2023〕589号文件同意注册。
发行人及民生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保荐人(联合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民生证券、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合称“联合主承销商”)请投资者关注发行流程、线上线下认购支付、弃买股份处理等,并于2023年6月8日(T+2日)及时履行支付义务,具体内容如下:
1、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后,应按照《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抽签结果公告》的抽签结果和《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的认购资金支付要求履行资金支付义务,2023年6月8日确保其资本账户(T+2日)新股认购资金充足,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的资金转移应当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有关规定。
民生证券包销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
2、当线下和线上投资者认购的股份总数不足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联合主承销商将暂停新股发行,并披露暂停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
3、未参与认购或取得初步配售的线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支付认购款的,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联合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当网上投资者在连续12个月内连续3次获胜后未全额支付时,自结算参与者最近一次申报放弃认购之日起 6 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网上认购不得在每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包括次日)内参与。
根据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计算放弃认购的次数。
4、本公告一经发布,视为向参与网上认购并中标的网上投资者和参与网下认购的网下投资者发出支付通知。
根据《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2023年6月7日,股票发行联合主承销商(T+1日上午,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抽签仪式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5号深圳工业中心311室主持。在深圳罗湖公证处代表的监督下,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公证。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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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网上发行和认购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的投资者持有的认购号码尾数与上述号码相同的,为中标号码。中标号13065个,每个中标号只能认购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a股500股。
发行人: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保荐人(联合主承销商):民生证券有限公司
联合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02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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