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78 证券简称:深圳新星 公告编号:2023-041
转债代码:113600 转债简称:新星转债
深圳新星轻合金材料有限公司
预计“新星转债”将满足转股价格修正的条件
提示性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2020〕2020年8月13日,深圳市新兴轻合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了595.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100元,总额59.500万元。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债券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即2020年8月13日至2026年8月12日;债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4%、第二年0.6%、第三年1%、第四年1.5%、第五年2.5%、第六年3%。
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301号文件同意,公司595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自2020年9月11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债券简称“新星可转换债券”,债券代码为“113600”。自2021年2月19日起,“新星可转换债券”可转换为公司股份,转换的初始价格为23.85元/股。
二、可转换债转股价格修正条款及可能触发情况
(一)修正转股价格条款
1、修正权限和修正范围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股价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当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30个交易日内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股价的85%。
上述计划只有在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才能实施。股东大会表决时,持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避免。修订后的股份转让价格不得低于股东大会前20个交易日和前一个交易日的平均股票交易价格。
如果在上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股票转换价格调整,股票转换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股票转换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股票转换价格调整日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股票转换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果公司决定向下修改股权转让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相关公告,并公布修改范围、股权登记日期和暂停股权转让期间。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股权转让价格修正日)起,恢复股权转让申请并实施修正后的股权转让价格。
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以后,转股登记日前,应当按照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二)转股价格修正条款预计触发
1、前一次决定不修正的情况
经2023年4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董事会决定不下调“新星可转换债券”转换价格,未来一个月(即2023年4月25日至2023年5月24日),如果公司股价再次触发本条款,“新星可转换债券”转换价格不予下调。自2023年5月25日起,如果“新星可转换债券”转换价格再次触发向下修正条款,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新星可转换债券”转换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具体内容见2023年4月2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关于不向下修正“新星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号:2023-034)
2、预计会触发这种情况
自2023年5月25日至2023年6月7日起,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23.85元/股的85%(即20.27元/股)。如果公司股价在未来20个交易日内低于20.27元/股,将触发“新星转债”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2号。可转换公司债券,“在股票价格修正条件之日,上市公司应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股票价格,在下一个交易日前披露修正或不修正可转换债券价格提示公告,并按照募集说明书或重组报告及时履行后续审查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未按本款规定履行审查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的,视为转让价格不予修改”,公司将按照上述规则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履行审查和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
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将在触发“新星可转换债券”转换价格修正条件后,确定是否修正转换价格,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请关注公司的后续公告和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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