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78 证券简称:圣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2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有限公司关于部分投资项目
公告从向子公司借款变更为向子公司增资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龙”或“公司”)计划向全资子公司宁波圣龙智能汽车动力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龙智能”)增资1.30亿元,专门实施“年产350万套高效节能新能源关键汽车零部件项目”。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独立董事就此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此事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筹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批准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准》(证监会许可[2021]2712号)批准,公司非公开发行35、448、881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为每股12.5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43、819、990.12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271.36元,募集资金净额为438元,974元,718.76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天健[2021]669号”和“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发起人、募集资金账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账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
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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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部分募集项目由向子公司借款变更为向子公司增资的具体情况
2021年12月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贷款实施募集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计划利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圣龙智能提供总额不超过31382万元的贷款,专门用于实施“年产350万套高效节能新能源关键汽车零部件项目”。本次增资计划将上述子公司部分贷款变更为向子公司增资实施募集项目。
圣龙智能是公司的重要生产基地之一,也是本次募集项目的主要实施者。为增强圣龙智能管理实力,保证公司生产能力,公司计划向圣龙智能筹集1.30亿元。
增资完成后,圣龙智能的注册资本从8000.00万元增加到21000万元。
三、增资对象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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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龙智能近一年的财务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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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数据业经天健所审计
增资前后,圣龙智能均为圣龙股份的全资子公司。
四、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增资完成后,将增强公司重要生产基地益盛龙智能的业务实力,确保公司的生产能力。目前,基于优化子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和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增资计划将上述部分子公司贷款改为子公司筹资项目,对上市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不利影响。
五、审议程序
2023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投资项目从向子公司借款变更为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此事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增资将增强公司重要生产基地的经营实力,保证公司的生产能力。该事项对上市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不利影响。增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方向,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和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南》 2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因此,公司同意将部分募集项目从向子公司借款变更为向子公司增资,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增资将增强公司重要生产基地的经营实力,保证公司的生产能力。该事项对上市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不利影响。增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方向,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和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南》、《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本议案。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实,发起人认为:公司部分募集项目由子公司贷款变更为子公司增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 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一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保荐人对公司部分募集项目从向子公司借款变更为向子公司增资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圣龙股份部分募集项目从向子公司借款变更为向子公司增资的验证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8日
证券代码:603178 证券简称:圣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4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有限公司
公司2023年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期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一、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 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3年6月6日,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公司2023年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期的议案》。关联董事罗立成、张文昌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2、本法案审议前,公司提前向公司独立董事报告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获得独立董事的事先认可,并发表以下事先认可意见:
公司增加2023年日常相关交易的预期是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将该提案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相关董事应避免表决。
在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独董通过《关于追加公司2023年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期的议案》,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保证公司的正常业务需求,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定价公平,属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的可持续业务,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关于追加公司2023年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期的议案》。
3、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认为日常相关交易属于公司及其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可持续业务,遵循公平的市场价格、条件和开放、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关于追加公司2023年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期的议案》。
4、该议案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2023 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期和执行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披露了《关于2022年关联交易及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期的公告》。由于新成立的合资企业,公司预计将与关联方圣龙科研新能源(宁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龙科研”)进行日常关联交易,具体如下:
货币:人民币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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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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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圣龙理研目前仍在办理工商登记,以上具体信息以工商登记批准为准,圣龙理研近一年没有财务数据。
三、定价原则
上述相关交易的定价依据为:有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相关商品或服务价格;无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按市场价执行;无市场价的,按双方协商的价格参照产品的实际成本和合理利润。
四、 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的一部分,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关联交易价格也遵循公平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不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8日
证券代码:603178 证券简称:圣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3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
支付募集项目资金并等额置换募集资金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项目资金并等额置换募集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等额置换募集资金。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筹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批准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准》(证监会许可[2021]2712号)批准,公司非公开发行35、448、881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为每股12.5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43、819、990.12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271.36元,募集资金净额为438元,974元,718.76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天健[2021]669号”和“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发起人、募集资金账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账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投资项目
根据根据《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预案(修订稿)》,公司拟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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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利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1、公司采购部门在申请支付募集项目相应款项时,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的资金使用审批程序逐级审核后,填写付款审批表,并注明付款方式。如果付款方式为银行承兑汇票,公司财务部应根据审批后的付款审批表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并建立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项目的台账;
2、公司财务部每月编制《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明细表》,并抄送保荐代表人;经保荐代表审核无异议后,公司财务部向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提出书面替换募集资金等额的申请,并将本月通过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募集资金等额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一般账户;
3、发起人和发起人代表可以定期或不定期监督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发起人可以通过现场验证和书面查询行使监督权。公司应配合发起人的调查和查询。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控制合同履行风险,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方向,损害股东利益。
四、相关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意见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资金的使用成本,董事会同意,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涉及的资金,并定期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移到公司其他账户。本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损害股东的利益。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募集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将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资金的使用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损害股东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损害股东利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替换。
(4)发起人的验证意见
经核实,发起人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项目资金,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有关规定。发起人对圣龙股份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圣龙股份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项目资金并等额置换募集资金的验证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8日
证券代码:603178 证券简称:圣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5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3年6月28日,股东大会召开日期
● 股东大会采用的网上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上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及次次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3)投票方式:股东大会采用的投票方式是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
(4)现场会议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日期:2023年6月28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金达路788号公司技术中心四楼会议室
(五)网上投票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上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上投票系统
自2023年6月28日起,网上投票的起止时间:
至2023年6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上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当天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股东大会当天9日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15-15:00。
(6)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的融资融券、转让融资、约定回购业务账户和投票程序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一号涉及融资融券、融资业务、约定回购业务相关账户、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的投票 一 执行规范操作等有关规定。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和投票股东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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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所有提案披露的时间和媒体披露的时间
提案1-13已获公司2023年4月21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14-15已获公司2023年6月6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3年4月25日、2023年6月8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9、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8、9、10、11、12、13、14、15
4、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罗立成
5、参与优先股股东表决的议案:无表决议案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1)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在线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或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投资者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时,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请参阅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的具体操作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表决权的总数是其名下所有股东账户持有的同类普通股和同品种优先股的总数。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网上投票系统参加股东大会网上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何股东账户参加。投票结束后,同一类别的普通股和同一品种的优先股被视为股东账户下的所有股东分别投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表决的,其所有股东账户下的同类普通股和同一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以各类股和品种股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股东投票超过选举票数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候选人数的,视为无效投票。
(4)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只有在表决完所有议案后才能提交。
四、出席会议的对象
(1)股权登记日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详见下表),并可委托代理人以书面形式出席会议和表决。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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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的股票账户卡和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当出示法定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身份证和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2、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出示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出示委托人的股票账户卡、有效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或信件登记,传真或信件的登记时间以公司收到为准。请在传真或信件上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和联系方式。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有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和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当持有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明。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当持有营业执照、参与者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3年6月26日(9):00-17:00)。
(3)现场登记地点: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金达路788号。
(4)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或信件登记(相关文件复印件)。传真或信件以公司在登记时间内收到为准,并在传真或信件上注明联系电话号码。
六、其他事项
(一)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预计将持续半天,出席会议的人将自行承担交通和住宿费用。
(2)请于2023年6月28日(周三)下午14日参加现场会议:00到会议地点报到。
(三)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勇、王平
联系地址: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金达路788号
邮政编码:315104
电话号码:0574-88167898 传真号码:0574-88167123
特此公告。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8日
● 报备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届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6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或本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有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有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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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客户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选择“反对”或“弃权”意向中的一个并打√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出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证券代码:603178 证券简称:圣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9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6月6日,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信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5月31日通讯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当有9名董事出席会议,9名董事实际出席会议。会议的召开、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延长部分募集项目实施期并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部分募集项目由向子公司借款变更为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项目资金并等额置换募集资金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追加公司2023年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期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相关董事罗立成和张文昌回避投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提案的具体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发表了事先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了意见(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8日
证券代码:603178 证券简称:圣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0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和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6月6日,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通讯会议的形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5月31日通讯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当出席3名监事,实际出席3名监事。会议的召开、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延长部分募集项目实施期并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部分募集项目由向子公司借款变更为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项目资金并等额置换募集资金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追加公司2023年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期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6月8日
证券代码:603178 证券简称:圣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1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部分募集项目实施期并增加实施主体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延长实施期,增加实施主体项目名称:年产350万套高效节能新能源关键汽车零部件项目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部分募集投资项目延长实施期,新增实施主体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一、筹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批准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准》(证监会许可[2021]2712号)批准,公司非公开发行35、448、881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为每股12.5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43、819、990.12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271.36元,募集资金净额为438元,974元,718.76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天健[2021]669号”和“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发起人、募集资金账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账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预案(修订稿)》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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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
在“年产350万套高效节能新能源关键汽车零部件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不断安装、调试和优化新投资设备;同时,受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和下游市场变化的影响,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对谨慎,根据市场反应和客户需求及时调整实施进度。为确保募集项目顺利实施,生产线建设项目高质量完成,公司决定将募集项目的建设期限从2023年11月延长至2024年11月,根据募集项目的实际建设和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经过仔细研究。
三、增加筹资项目实施主体的情况和原因
(一)本次增加筹资项目实施主体的情况
“年产350万套高效节能新能源关键汽车零部件项目”的建设内容为:新生产车间、新激光打标机、SW 生产设备,如数控卧式加工中心。项目实施主体为“宁波圣龙智能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龙智能”),计划增加“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龙股份”)为实施主体。除上述变更项目实施主体外,项目总投资、募集资金投入、建设内容均保持不变。
(二)本次变更筹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原因
为提高公司的生产经营效率,优化内部资源配置。因此,公司计划增加圣龙股份作为筹资项目的实施者。
4.部分募集项目延长实施期,增加实施主体对公司的影响
部分募集项目延长实施期,增加实施主体不改变募集项目总投资,不影响公司募集项目的正常实施,不改变或伪装改变募集资金投资和损害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计划。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南》 2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1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规定,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
五、审议程序
2023年6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部分募集投资项目实施期并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就此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部分募集项目延长实施期,增加实施主体事项,履行必要的审查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和生产经营需要,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不会对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股东利益。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延长部分募集项目的实施期,增加实施主体。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部分募集项目延长实施期,增加实施主体,在保证募集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和募集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当前募集项目的实际需要做出审慎决定,不会对募集项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损害股东合法权益,有助于实施募集项目建设,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可降低运营成本,提高运营管理效率。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同意延长部分募集项目的实施期,增加实施主体。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实,发起人认为,公司部分募集项目延长实施期,增加实施主体是基于公司的发展战略和业务规划。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部分募集投资项目延长实施期和增加实施主体事项。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意见,并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此事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 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一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延长部分募集项目实施期,增加实施主体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圣龙部分募集项目实施期,增加实施主体的验证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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