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15 以下简称:陕西黑猫 公告编号:2023-040
陕西黑猫焦化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1元
● 相关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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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差异化分红转让: 否
第一,股东大会通过分配方案的次数和日期
公司2023年4月20日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二、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22年
2.分配对象:
截至上海证券交易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盘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的全体股东。
3.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2042、497、639股为基础,每股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共发现金红利204、249、763.9元。
三、相关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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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分配实施办法
1.实施办法
无限销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本结算系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收盘后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处理指定交易。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以在分红日在指定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分红。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分红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办理指定交易后再分红。
2.自行分配对象
陕西黄河矿业(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物资产业集团总公司。
3.扣税说明
(1)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持有公司无限销售条件流通股,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异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异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有关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持股期限超过一年的,暂免征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发行现金红利0.1元;个人持股1年内(含1年),公司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发行现金红利0.1元。转让股份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其持股期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其资本账户中扣除并转入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下个月5个工作日内转让公司,公司应当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持股期限在一个月内(含一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超过1个月至1年(含1年)的,应纳税所得额暂减50%,实际税负10%;持股期限超过一年的,暂免征个人所得税。
(2)对于持有公司有限销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异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的有关规定,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发现金红利为0.09元。
(3)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QFII),公司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缴纳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规定,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发现金红利0.09元。如果股东需要享受税收协议(安排)待遇才能获得股息和股息收入,他们可以在获得股息和股息后按照通知的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
(4)对于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账户的股东,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关于沪港股市交易互联机制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的规定,其股息红利将由公司以股票名义通过中登上海分公司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分配,所得税将按10%的税率扣除,实际税后每股发现金红利0.09元。
(5)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定股东,公司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应当依照税法判断是否应当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公司实际每股发现金红利为0.1元。
五、相关咨询办法
如果您对此次权益分配有任何疑问,请根据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联系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913-5326936
特此公告。
陕西黑猫焦化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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