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70证券简称:芭田股份公示序号:23-43
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具体内容的实际、精准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利润分配方案等状况
深圳芭田生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2022年本年度权益分派计划方案已获得2023年5月23日举行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实际分配计划方案为:以2022年12月31日的企业总市值889,862,627股为基准,向公司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价税合计),不派股,不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此次利润分配方案执行时,若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利润分配方案后至方案落地前企业的总股本产生变化的,则是以实施意见时除权日的总市值为基准,企业将根据“股票分红总金额固定不动不会改变”的基本原则对比例作出调整。
此次分配原则自公布日起至执行期内企业总股本未产生变化;此次开展的分配原则与股东大会审议申请的分配预案以及调节标准一致;此次执行分配原则间距股东大会审议申请的时长不得超过2个月。
二、此次开展的利润分配方案
我们公司2022年本年度权益分派计划方案为:以公司具有总市值889,862,627股为基准,向公司股东每10股派0.15人民币现钱(价税合计;缴税后,QFII、RQFII及其拥有先发前增发股票的个人或证券基金每10股派0.135?元;拥有先发后增发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增发股票及无限售流通股本人的股息红利税推行差异化征收率征缴,我们公司暂时不缴纳个税,待个人转让个股时,按照其持仓时限测算应纳税所得额【注】;拥有先发后增发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增发股票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基金涉及红利税,对香港投资人拥有基金认购一部分按10%征缴,对国内投资人拥有基金认购一部分推行差异化征收率收)。
【注:依据先进先出法的基本原则,以投资人股票账户为基准测算持仓时限,持仓1月(含1月)之内,每10股补交税款0.03?元;持仓1个月左右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交税款0.015元;持仓超出1年,无需要补交税款。】
在公示公布前,企业总市值因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原因造成总市值已产生变化,最后参加此次权益分派的总市值以除权日(2023年6月19日)的总股本为为基准,依照“股票分红总金额固定不动不会改变”的基本原则对比例作出调整。
三、分红配股时间
此次权益分派除权日为:2023年6月19日,股票除权日为:2022年6月20日。
四、分红配股目标
此次分配对象是:截至2023年6月19日在下午深圳交易所收盘后,在我国证劵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册的我们公司公司股东。
五、分派、转增股本方式
1、2022年本年度权益分派计划方案没有进行转增股本和派股。
2、此次股利分配的发放方法及到帐的具体时间
我们公司本次授权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红股将在2023年6月20日根据公司股东代管证劵公司(或其它托管机构)立即划归其资金帐户。
3、下列A股股东红股由我们公司自主发放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内(申请日:2023年6月10日至登记日:2023年6月19日),若因自派公司股东股票账户内股权降低而造成授权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红股不够的,一切法律依据与不良影响我来企业自己承担。
4、若投资人在除权日办了转托管,其股票红利和股利分配在原有代管证劵公司处领到。
六、相关资询方法
资询手机联系人:旷隆威
热线电话:0755-26951598
传真电话:0755-26584355
资询详细地址:深圳南山区高新科技园学府路63号协同总部大厦30楼
七、备查簿文档
1、企业第八届股东会第四次会议决定;
2、企业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定;
3、登记公司确定相关分红配股准确时间布置的文档;
4、深圳交易所标准的其他资料。
特此公告。
深圳芭田生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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