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监事会及全部公司监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担负某些及法律责任。
一、公示情况及审查方法
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四川华体照明灯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于2023年6月2日举办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大会及第四届职工监事第十三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提案,并且对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下称“本激励计划”)拟初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位在公司内部展开了公示公告。依据《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融合公示情况对企业《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下称“《激励计划(草案)》”)拟初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册展开了审查,有关公示情况及审查建议如下所示:
1、企业对此次拟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企业除2023年6月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公示了《激励计划(草案)》以及引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下称“《激励对象名单》”)外,还于微信企业版上发布《激励对象名单》,将此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职位予以公布,公示时间为2023年6月3日至2023年6月14日。在公示期限内,公司职员可以通过书面形式或口头向公司监事会体现。
截止2023年6月14日,公司监事会没有收到一切职工对此次拟激励对象明确提出的所有质疑。
2、公司监事会对此次拟激励对象的审核形式
公司监事会审查了此次拟激励对象名单、身份证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书、拟激励对象在企业出任的职位以及任命通知。
二、职工监事审查建议
依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根据企业对拟初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册及职位的公示情况及职工监事的审查最后,职工监事发布审查建议如下所示:
1、纳入此次《激励对象名单》工作的人员均是企业执行本激励计划后的企业(含合并财务报表分、分公司)就职工作人员,具有《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政策法规、行政规章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任职要求。
2、此次拟激励对象的相关情况确实,不会有虚报、刻意隐瞒或致死重大误解的地方。
3、此次拟激励对象都不存有《管理办法》第八条所规定的不可变成激励对象的以下情形:
(1)近期12个月被证交所定性为不恰当候选人;
(2)近期12个月被证监会以及内设机构定性为不恰当候选人;
(3)近期12个月因重要违规行为被证监会以及内设机构行政处分或是采用市场禁入对策;
(4)具备《公司法》所规定的不可出任董事、高管人员情况的;
(5)有关法律法规不得参加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证监会评定其他情形。
4、此次拟激励对象均达到《激励计划(草案)》以及引言所规定的激励对象范畴。
5、此次拟激励对象不包含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直接或总计持有公司5%之上股权股东或控股股东及配偶、爸爸妈妈、儿女。
综上所述,职工监事觉得,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均达到相关法律法规、法规和行政规章的相关规定,它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法律主体合理合法、合理。
特此公告。
四川华体照明灯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职工监事
202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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