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向杲
银行理财产品净值化后,投资人在购买理财时主要是参照“业绩基准”及“往日销售业绩展现”,虽然两指标值都不意味着理财机构对产品质量将来具体销售业绩承诺,但是对投资者来说,暂时没有别的更强参考依据指标值。
现阶段,间距《理财产品业绩比较基准展示行为准则》(以下简称《准则》)缓冲期完毕已不够1个月,《准则》宣布出台后,理财机构对业绩基准设定将更加标准、有效。但是,目前尚并未颁布对于往日销售业绩展现违法行为的有关规则,理财机构对类似投资理财产品往日销售业绩展示方式差异很大,且存有“避重就轻”状况。
“避重就轻”,即理财机构会选择性的展现往日销售业绩,从而达到吸引客户的效果,消除产品风险。主要表现为:提取销售业绩比较好的区段进行宣传。如,笔者在某行App见到,一款投资理财产品展现页面显示是指近6个月年化收益为5.75%,但详情页表明,该投资理财产品近一年年化收益仅是2.44%。现阶段,理财机构可自由选择销售业绩展现区段,包含“自成立以来”“近三年”“近一年”“近6个月”“近3个月”等,不一样区间往日销售业绩相差太大。
现阶段,间距在我国银行理财全方位净值化尚不够一年半,依然存在一部分投资人还没从银行理财产品保底的思维惯性中变化来,而“避重就轻”的盈利展现形式,既不益于投资讲座,也会影响理财市场持续发展。鉴于此,小编认为,往日销售业绩展现个人行为亟需标准。
最先,监管部门、产业协会要加速推进有关标准、规则的实施。上年12月份中银协曾提及,正对于往日销售业绩展现个人行为专题调研,有关自律准则再行公布。最近也是有消息显示,中银协集结好几家理财机构探讨有关《理财产品过往业绩展示行为准则》的研究部署。有关规则的实施有希望有效解决销售业绩展现“避重就轻”状况。
次之,在有关规则、标准还没颁布前,银行理财产品组织也需要充足给投资者公布信息及揭露风险性,促进理财市场发展创新。确保投资人的自主权,提高投资人对产品属性和特征的分辨,不仅有利于理财机构执行“卖者尽职、买者自负”的信义义务,也有助于理财机构管理方法投资人预估,产生良好口碑与品牌。
其次,银行理财产品净值化后,现金管理业务类、固定收益类、混和类及权益类等商品运营模式逐渐向证券基金学习。证券基金销售市场已经有比较成熟的往日销售业绩展现标准,监管部门和理财机构可以根据银行理财产品销售市场的特点,参考在其中可用一部分,促进往日销售业绩展现个人行为更加全面。
截止到2022年年末,银行理财产品销售市场存续期经营规模已超27.65万亿。近年来,伴随着银行理财产品销售市场转暖及储蓄经济下行,银行理财产品正在成为愈来愈多投资人的挑选。在这样的环境下,加速标准银行理财产品往日销售业绩展现个人行为不仅有必需,也有利于银行理财产品销售市场长久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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