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15 简称证券:欧普照明 公告编号:2023-039
欧普照明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决议案:没有决议案: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3年6月16日
(二)股东大会地点:万象城V2栋公司会议室,上海市闵行区吴中路1799号
(三)普通股股东出席会议并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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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主持会议等。
股东大会由欧普照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耀海先生主持。股东大会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上投票的结合。会议的召集、召开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5)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4人,独立董事苏锡嘉先生、刘家雍先生、黄玉昌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会议;
2、公司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陈静华女士、马炉光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会议;
3、公司总经理马秀辉女士、财务总监张雪娟女士、董事会秘书刘斯女士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法案
1、议案名称:《2022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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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2022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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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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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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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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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计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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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2023年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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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2023年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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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担保预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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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议案名称: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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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议案名称:与关联方开展保理融资业务及关联方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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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议案名称: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及相关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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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议案名称:2023年续聘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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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议案名称: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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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议案名称:卢生江先生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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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表决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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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相关说明
1、会议审议的《关于修订的》〈公司章程〉及其附件条款的议案是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的代理人)持有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的特别决议议案。
2、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关联方开展保理融资业务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及相关交易的议案》涉及相关交易,中山欧普投资有限公司(持有348股、214股、286股)、王耀海(持有136、614、994股)、马秀慧(持有118股,624,956股)、上海丰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22、517、900股)回避表决,经非关联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会议审议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通力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仲英、朱晓明
2、律师见证结论:
上海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欧普照明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7日
● 网上公告文件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
● 报备文件
股东大会决议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
本文仅供读者参考,任何人不得将本文用于非法用途,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使用者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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