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担负某些及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 被担保人名字:企业国有独资、控股公司。
● 此次贷款担保是否存在质押担保:否(非控股子公司由当事人公司股东共同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总计总数:175.25万余元。
一、贷款担保状况简述
经公司第十二届股东会第十六次大会及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准许,企业在2023年度内至2023年度股东会举行前,公司拟为分公司给予综合性贷款担保方案为151,740.65万余元。(详细企业临2023一19、21号公告)。
经董事会受权,公司老总批准了此次贷款担保,贷款担保事宜在相关综合性信用额度内,详细如下:
(1)公司全资子公司蚌埠市宝利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通称“蚌埠市宝利丰”)拟将宝马车金融业(我国)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综合授信rmb4800万余元,时限一年。经决议,股东会允许为以上贷款公司担保。
(2)公司全资子公司蚌埠市宝利丰拟将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市风彩分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rmb2000万余元,时限一年。经决议,股东会为以上贷款公司担保。
(3)公司全资子公司宣城宝利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拟将宝马车金融业(我国)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贷款rmb4800万余元,时限一年。经决议,股东会为以上贷款公司担保。
(4)公司全资子公司芜湖市宝利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拟将宝马车金融业(我国)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综合授信rmb6200万余元,时限一年。经决议,股东会允许以上贷款公司担保。
(5)企业子公司宜兴市宝利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通称“宜兴市宝利丰”)拟将江苏省江南农村商业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贷款rmb1000万余元,时限叁年。经决议,董事会监事会允许企业(含控股子公司上海申华晨宝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与宜兴市宝利丰另一方公司股东菁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一起为以上贷款给予连带责任担保。
经公司第十二届股东会第十四次大会受权及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准许,公司老总批准了以上贷款担保事宜,该等贷款担保事宜在已股东会准许综合担保额度内,不用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准许。
截止到公示公布日,此次贷款担保情况如下:
二、被担保人基本概况
以上贷款担保事宜共涉及被担保方4家,被担保方为公司发展国有独资、控股公司。该4家企业经营情况优良,有较强的履约情况,信贷风险比较低,现阶段都不存有影响到偿债能力指标的重大事情,都不存有超大金额未决诉讼,因而企业并对担保风险比较小。相关被担保方的具体情况请参见附件。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合同类型: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额度:金融机构翻转下款,担保额按实际下款额度为标准。
四、股东会建议
以上被融资担保公司为公司发展国有独资、控股公司,因市场拓展,需申请办理股权融资以确保流动资金要求。以上公司经营情况优良,有较强的履约情况,因而企业并对担保风险比较小。
五、总计对外担保数量和贷款逾期担保总数
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56,382.91万余元,在其中为子公司担保额为50,105.96万余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公司净资产的40.35 %;为合伙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为6024万余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公司净资产的4.85%;对选购有关房子的达标银行按揭顾客的担保额为252.95万余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公司净资产的0.20%。公司对外担保逾期累计数量达到175.25万余元,为选购有关房子的达标银行按揭顾客的贷款担保还款金额为175.25万余元,依据约定书,住房贷款顾客对企业的贷款担保给予质押担保。
特此公告
辽宁省申华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6月30日
配件: 被担保方基本情况表
企业: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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