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90 简称:亚通精工 公告编号:2023-034
烟台亚通精工机械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进展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人名称:莱州新亚通金属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烟台亚通精工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州新亚通”)的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本公司为莱州新亚通本金最高担保金额提供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5200.00万元。本次担保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实际为莱州新亚通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1702.78万元。
● 本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反担保:
● 外部担保逾期累计金额:无
● 特殊风险提示:被担保人莱州新亚通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请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概述
(一)担保概述
2023年7月10日,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以下简称“平安烟台分行”)签订最高担保合同,为莱州新亚通对平安烟台分行债务提供最高担保,自2023年7月10日至2024年7月9日人民币5.2万元最高本金限额内的最高担保。本担保无反担保。
(2)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和2023年5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申请综合信用额度和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于2023年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6亿元的综合信用额度。同时,公司和全资子公司为申请的综合信用额度提供不超过15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6亿元的担保,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9亿元的担保。有效期自本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有效期自本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司的具体内容(www.sse.com.cn)公告号为2023-010号、2023-015号、2023-024号。
本担保属于2022年股东大会授权范围,有效期内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担保人名称:莱州新亚通金属制造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837575968G
成立时间:2004年8月12日
法定代表人:卜范智
注册资本:1800万元
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州市经济开发区玉海街6898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制造、模具制造、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铸造、汽车轮毂制造、可再生资源回收(生产废金属除外);再生资源销售;生产性废金属回收;加工金属废料和碎屑。(除依法需要批准的项目外,依法凭营业执照独立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品);进口可作为原料的固体废物;回收报废机动车;拆除报废机动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为准)
股权结构:莱州新亚通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莱州新亚通总资产620、942、082.19元,总负债458、215、944.06元,净资产162、726、138.13元,2022年1月至12月营业收入659、308、617.54元。
截至2023年3月31日(未经审计),莱州新亚通总资产为570、961、600.52元,总负债为383、354、710.88元,净资产为187、606、889.64元,营业收入为166、814、188.95元,净利润为24、417、133.36元。
上述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对被担保人的偿付能力没有重大或重大影响。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
担保人:烟台亚通精工机械有限公司
债务人:莱州新亚通金属制造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最高担保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保证金额有效期为2023年7月10日至2024年7月9日
保证最高债权限额:人民币5200.00万元
保证期:保证期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的具体信用(免除疑问,具体信用类型包括贷款和/或主合同项下的任何其他银行信用类型,以下相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三年。信用延期的,保证期延长至延期届满后三年;主合同项下有不止一种信用类型的,应当单独计算各信用类型的保证期。在担保期间,甲方依法将其债权转让给第三方的,乙方同意继续在原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但上述转让应提前通知担保人。
担保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利息、罚息、复利按主合同约定计算,计算至债务还清之日止。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等。只要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未完全清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上述担保范围内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人民币以外的货币汇率按甲方在各具体业务实际发生时公布的外汇价格转换。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确保其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发展,有利于公司的稳定经营和长期发展,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和整体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被担保人具有偿债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申请综合信用额度和提供担保的议案》,审议通过了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认为,2023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信用额度,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信用额度提供担保,确保公司及其子公司顺利向银行申请信用额度,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和营运资金周转的需要;同时,提供担保的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公司可以及时控制其信用状况,可控范围内的担保风险。
六、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本公告之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3000元、278.95万元(全部为合并范围内全资子公司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6.24%。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主体无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及诉讼担保。
特此公告。
烟台亚通精工机械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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