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担负某些及法律责任。
一、回购股份基本概况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于2023年6月8日举办企业第十届股东会第六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允许企业以自筹资金或自筹经费不少于rmb10,000万余元(含)并且不超出20,000万余元(含),不高于7.87元/股(含)的价钱集中竞价复购企业无尽售要求的A股流通股本,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股权激励。认购时限自股东会决议通过此次回购股份预案的时候起不得超过12月。
具体内容参照公司在上海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公布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示序号:2023-054)和《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55)。
二、回购股份的工作进展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企业需在每月的前3个交易日公示截止到上月底的复购工作进展。现就公司回购工作进展公告如下:
2023年7月,企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法已复购A股股权7,895,8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是0.25%,成交最高成交价为5.178元/股,成交最低价位为4.970元/股,付款金额为39,982,111.18元(没有交易手续费)。截止到2023年7月31日,企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法总计复购A股股权10,025,806股,总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总股本比例是0.32%,成交最高成交价为5.178元/股,成交最低价位为4.680元/股,总计已付款金额为49,984,532.18元(没有交易手续费)。此次复购合乎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设定的回购股份计划方案。
三、其他事宜
企业将根据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计划方案,在复购时间内依据市场状况适时作出复购管理决策并给予执行,与此同时在执行复购期内依据回购股份事宜工作进展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烦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3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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