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 增持计划基本概况:福建省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大股东、控股股东、一部分董监高及主要管理者定于2023年2月1日起6个月根据上海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软件以自筹资金或自筹经费加持公司股权。在其中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陈庆堂老先生方案加持总金额不少于rmb5,000万余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余元,别的加持行为主体拟增持股份的总数总计105亿港元。
● 增持计划完成状况:截止到2023年7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陈庆堂老先生以及100%所持有的资管产品已经通过上海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软件总计加持公司股权3,288,736股,占公司现阶段总股本的0.75%,加持总金额rmb50,898,868.47元;别的加持行为主体总计加持公司股权1,050,000股,占公司现阶段总股本的0.24%。此次增持计划已执行结束。
一、增持计划的相关情况
根据对公司战略规划的坚定信念以及对企业长线投资价值与未来前景的完全肯定,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一部分董监高及主要管理者定于2023年2月1日起6个月,根据上海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软件以自筹资金或自筹经费加持公司股权。在其中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陈庆堂老先生方案加持总金额不少于rmb5,000万余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余元,别的加持行为主体拟增持股份的总数总计105亿港元。主要内容详细公司在2023年2月1日公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董监高及核心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07)。
二、增持计划的实行结论
截止到2023年7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陈庆堂老先生以及100%所持有的资管产品(秋晟天马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下称“秋晟天马1号”)已经通过上海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软件总计加持公司股权3,288,736股,占公司现阶段总股本的0.75%,加持总金额rmb50,898,868.47元,超出增持计划额度低限;别的加持行为主体总计加持公司股权1,0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4%。此次增持计划已执行结束。
(一)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一部分董监高根据上海交易所交易软件以集中竞价交易的形式加持公司股权的实际清单如下所示:
注:总计比例数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而致。
(二)此次增持计划出台后,陈庆堂老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三)企业核心管理者根据上海交易所交易软件以集中竞价交易的形式加持公司股权的工作进展:
截止到2023年7月31日,企业核心管理者张蕉霖老先生总计加持公司股权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邱金谋老先生总计加持公司股权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陈玉顺老先生总计加持公司股权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5%。
三、其他事宜表明
(一)陈庆堂老先生已与秋晟天马1号签定一致行动人协议书。秋晟天马1号服务承诺在上市企业各事宜上和陈庆堂先生法律行为保持一致,并且以陈庆堂先生法律行为为标准采用一致行动,作出与陈庆堂老先生相近的意思表明。在保持一致行为期内,秋晟天马1号服务承诺就行使股东权利后的投票权、提案权、提名权、集结权等做为公司的股东全部支配权交由陈庆堂老先生履行,秋晟天马1号不需要再向陈庆堂老先生出示书面委托书。
(二)此次增持计划的实行不会造成企业股份遍布不符企业上市条件,不会造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控人产生变化,也不会对公司治理及长期运营造成影响。
(三)参加此次加持的大股东、控股股东、执行董事、监事会和高管人员服务承诺,将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法规、标准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在增持股份期内及加持结束后6个月不高管增持其持有的我们公司股权,没有进行内线交易及短线炒股,没有在潜伏期交易本企业股票。
四、侓师重点法律意见
北京中天(深圳市)法律事务所对此次加持出具了《关于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法律意见》,觉得:
(一)加持人于此次加持时,具有执行此次加持的法律主体。
(二)此次加持合乎《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相关规定。
(三)截止到本法律意见出示日,企业已就此次加持依照《证券法》及《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履行目前理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此次加持合乎《收购管理办法》所规定的能够可免于传出要约承诺的情况。
特此公告!
福建省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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