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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至醇洁净系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于2023年8月3日举办企业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以5票允许,0票抵制,0票放弃的决议结论,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允许公司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售A股个股(下称“此次向特定对象发售”)事宜,同时向上海交易所(下称“上海交易所”)申请办理撤销有关申报文件。现就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此次向特定对象发售的相关情况
1、公司在2022年12月8日举办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大会、于2022年12月26日举办2022年第五次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有关提案。
2、为对接相互配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正式公布执行,公司在2023年4月6日举办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24日举办2023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等有关提案。
3、2023年4月28日公司收到上海交易所开具的《关于受理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指数上审(并购重组)〔2023〕279 号)。
4、2023年5月22日公司收到了《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指数上审(并购重组)﹝2023﹞336 号),企业以及相关中介服务对审批问询函列出有关问题仔细研究和逐一回应,并根据需求于2023年8月2日对审批问询函回应进行公示公布。
二、停止此次向特定对象发售事宜并撤回申请文件信息缘故
公司自发布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计划方案至今,一直与中介服务积极推动有关工作。但此次向特定对象发售A股个股募投项目中,部分项目土地资源权属证书没有取得,后面资格证书获得时长目前还不确定性,企业上次募投项目并未达期望,与此同时,受外界环境危害,高管充分考虑变缓企业资本性开支整体规划,方案延缓执行新募投项目。
结合当前外部环境环境破坏及原募投项目执行进度,充分考虑企业发展战略、资本运营方案并根据企业具体情况等多种因素,经谨慎剖析、科学研究和沟通论述,确定停止此次向特定对象发售A股个股事宜。
三、此次停止此次向特定对象发售事宜并撤回申请文件信息决议程序流程
1、股东会决议状况
公司在2023年8月3日举办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终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股东会允许公司终止此次向特定对象发售事宜同时向上海交易所申请办理撤销有关申报文件。企业股东会已授权董事会申请办理此次向特定对象发售相关的事宜,所以该受权尚有效期内,此次事宜不用递交股东大会审议。
2、独董自主的建议
独董觉得:公司终止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事宜并撤回申请文档是按照目前销售市场环境变化,根据企业具体情况、建设规划等多种因素后所作出的谨慎管理决策。此次停止向特定对象发售也不会对公司业务发展与生产经营情况等造成严重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型股东利益的情形。该提案的决议程序合法、合理,结合公司股东会对董事会的受权,该提案不用递交股东大会审议。允许公司终止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事宜并撤回申请文档。
四、停止此次向特定对象发售事宜对企业的危害
停止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事宜并撤回申请文档是按照目前销售市场环境变化,根据企业具体情况、建设规划等多种因素后做出的决策。当前公司生产运营正常的,停止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事宜并撤回申请文档也不会影响公司具有业务正常运营,不容易危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
特此公告。
上海市至醇洁净系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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