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 此次会议是不是有无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到场状况
(一)股东会举行的时长:2023年8月7日
(二)股东会举办地点:杭州市拱墅区密渡桥路1号龙潭商务大厦12楼润地文旅产业会议厅
(三)列席会议的普通股票公司股东和修复表决权的优先股以及拥有股权状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满足《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交流会组织情况等。
此次会议由董事会集结,老总王衡老先生组织,会议的集结、举办及表决方式合乎《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董事、公司监事和董事长助理的参加状况
1、企业在位执行董事7人,参加5人,执行董事孙东方老先生、王力群老先生由于工作原因无法出席本次大会;
2、企业在位公司监事3人,参加3人;
3、董事长助理王琦老先生参加了大会;企业整体管理层出席了大会。
二、提案决议状况
(一)非累积投票提案
1、提案名字:有关计划收购雅安市中国东方碧峰峡旅游有限公司80%股份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2、提案名字:有关报请股东会受权股东会全权负责申请办理本次交易相关的事宜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二)涉及到重大事情,5%下列股东决议状况
(三)有关提案决议的相关说明
之上提案为普通决议事宜,早已列席会议股东和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拥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二分之一之上根据。
三、律师见证状况
1、此次股东会印证的法律事务所:浙江省六和律师公司
侓师:叶永祥律师和蒋贇侓师
2、律师见证结果建议:
润地文旅产业此次股东会的集结与举办程序流程、列席会议工作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流程均达到法律法规、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决议结论合理合法、合理。
特此公告。
浙江省润地文旅产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8月8日
● 手机上网公示文档
经印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名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上报文档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加盖股东会公章的股东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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