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同意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绿色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718号),主要内容如下:
一、同意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0亿元科技创新绿色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
二、本次发行科技创新绿色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说明书进行。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以分期发行科技创新绿色公司债券。
公司将积极推进科技创新绿色公司债券发行相关工作,为公司节能环保、减污降碳、清洁能源等绿色项目提供资金支持,确保募集资金合规、审慎、高效使用,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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