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于2023年06月01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拟与公司控股股东广汇能源及其他投资方湖南行必达网联科技有限公司、新疆志能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签署《新能源电动重卡项目投资合作协议》,共同出资设立新疆汇一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公司拟与其他合作主体共同现金出资3,000万元人民币设立合资公司,其中:公司出资1,050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35%;广汇能源出资480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16%;湖南行必达网联科技有限公司出资900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30%;新疆志能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出资570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19%(公告编号:2023-023、2023-024、2023-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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