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27 证券简称:永安期货 公告编号:2023-023
永安期货有限公司浙江中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子公司
为子公司浙江永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浙江永安国油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提示:重要内容:
● 担保人名称:浙江永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安资本”)、浙江永安国油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安国油)
● 担保金额及实际担保金额:浙江中邦工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邦公司”)担保金额4.50亿元,担保金额0.5亿元;担保实施后,中邦实际为永安资本及其子公司提供40.90亿元(包括担保)。
● 本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
● 特殊风险提示:被担保人永安资本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请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概述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3年5月23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担保额度预期的议案》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在本次新增担保额度范围内,被担保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内部调整和使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控股子公司和授权期限内新成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担保额度范围内进行调整和使用;调整时,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上的子公司不得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下的子公司获得担保额度。
二、本次担保进展情况
中邦公司为永安资本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银行信用担保而签订的最高担保合同已经到期。根据永安资本业务发展的需要,中邦于2023年8月14日与兴业银行杭州分行签订了最高担保合同,继续为永安资本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4.50亿元,包括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对中邦公司存在的最高担保债权。
根据永安国油业务发展的需要,中邦于2023年8月14日与兴业银行杭州分行签订了最高担保合同,为永安国油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0.50亿元。
担保实施后,中邦公司为永安资本及其子公司提供40.90亿元的担保(包括担保)。
在2022年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金额和被担保对象范围内,本担保事项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浙江永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浙江永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财通双冠大厦东楼1804-2室
法定代表人:孙佳
成立时间:2013年5月8日
注册资本:2100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信息咨询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需要批准的危险化学品等项目);国内贸易代理;食用农产品批发;棉麻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纸制品制造;文具批发;金属矿石销售;贵金属冶炼;非金属矿产及产品销售;金属产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煤炭及产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肥料销售;谷物销售;橡胶制品销售;优质合成橡胶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功能玻璃及新型光学材料销售;日用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可再生资源加工;可再生资源销售;石油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化工产品(不含许可化工产品);进出口货物;畜禽收购;牲畜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需要批准的项目外,依法凭营业执照独立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品);食品销售(依法需要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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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被担保人2022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3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浙江永安国油能源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浙江永安国油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舟山市定海区北蝉乡(综保区)海洋产业集群大成四路86号舟山港综合保税区B区3号仓库办公楼207号
法定代表人:孙佳
成立时间:2019年2月13日
注册资本:200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石油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化工产品(不含许可化工产品);煤炭及产品销售、润滑油销售、塑料产品销售、橡胶产品销售、硬件产品批发、金属材料销售、非金属矿石及产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信息咨询服务)(依法必须批准的项目除外,依法凭营业执照独立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原油批发(依法需要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
注:上述被担保人2022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3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人:浙江中邦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担保范围:担保合同担保的债权(以下简称“担保债权”)是债权人根据主合同向债务人提供贷款、融资、担保等内外金融业务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债权人在担保金额有效期内为债务人办理的贸易融资、承兑、票据回购、担保等融资业务,保证金额有效期后,债务人对债务人的债权也构成担保债权的一部分;债权人的本息、其他费用、履行期限、使用、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及主合同项下的任何其他相关事项的有关协议、合同、申请书、通知书、各种凭证等相关法律文件为准,相关协议、合同、申请书、通知书、各种凭证等相关法律文件的签发或签署不需要保证人确认;为避免歧义,债权人因准备、改进、履行或强制执行合同或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诉讼(仲裁)费用、向公证机构申请执行证书费用等)。构成担保债权的一部分。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连带责任担保:
保证期: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提供的每笔融资,保证期为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单个主合同确定的融资分批到期的,每批债务的保证期为每批融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主债权分期偿还的,每期债权保证期也分期计算,保证期为每期债权到期日起三年;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的任何融资达成延期协议的,保证人不可撤销地同意延期,保证人仍按照本合同约定对主合同下的融资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就每次延期融资而言,保证期为延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债权人依照法律、法规或者主合同的规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为债权人通知债务人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信用证、担保期为债权人预付款之日起三年,保证期自每笔预付款之日起计算;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债权人提供的其他金融业务,自金融业务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永安资本及其子公司的业务需求,确保业务的可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担保对象具有偿付能力,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可有效控制其日常经营活动的风险和决策,及时控制其信用状况,可控制担保风险。
六、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的累计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的外部担保总额为40.90亿元,均为中邦公司对永安资本及其子公司的担保。上述担保占上市公司股东最新审计净资产的34.22%。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永安期货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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