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徐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发行上市审计动态中披露的相关时间安排,首次差异化监管安排将于8月17日启动。
今年2月17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进一步督促会员提高发起人业务执业质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注册制度下IPO发起人业务执业质量低、内部控制风险高的投资银行实施现场监督和专项自检的差异化监督安排。根据《通知》,发起人人均发起人项目数量排名前20位,项目退出率超过60%。深圳证券交易所将按50%以上的比例对发起人的IPO项目进行现场监督;如果项目退出率在40%至60%之间,发起人的IPO项目将按30%以上的比例进行现场监督;如果项目退出率在30%至40%之间,深圳证券交易所将提取一定数量的发起人,以5%以上的比例对其保荐的IPO项目进行现场监督。
据悉,首次纳入计算范围的时间间隔为2023年2月17日至8月16日,共6个月。自第二次(含)启动以来,每六个月实施差异化监管安排时,相关识别指标的计算范围为近12个月,这意味着差异化监管措施将保持正常。
撤回是差异化监管安排的重要考虑因素。数据显示,2023年2月17日至8月16日,深交所受理了245家公司的IPO申请,中信证券、国泰君安、中信建投、中金公司、民生证券、国金证券、国金证券、安信证券、海通证券、广发证券、华泰联合、招商证券、长江证券承销保荐、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东兴证券、东方证券承销保荐、中泰证券、平安证券、国元证券、光大证券、浙商证券。
从撤回数量来看,招商证券、民生证券、国金证券、海通证券、安信证券、中信建设投资、中信证券撤回数量均在3家及以上。
“更多的违规行为”也是实施差异化监管的考虑因素之一。自今年年初以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民生证券赞助的广晶光电、中信证券赞助的嘉禾生物、中信建设投资赞助的盛泰尔、长江证券赞助的谷麦光电等IPO项目的违规行为进行了处罚。三家赞助商和14家保险代理人被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书面警告、通知批评等监管措施。
“差异化监管安排启动后,综合考虑撤销、违规处罚等指标,或现场监督一批IPO项目。一位投资银行家表示,没有被现场监管的证券公司不能掉以轻心。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发行和上市审计动态中明确规定,未经现场监督的发起人,已计算的项目是否被撤回,违规处理记录不清楚。在差异化监管规范化的背景下,发起人应严格控制各环节的质量,提高合规风险控制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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