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泛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华基金”)签订的基金销售服务协议,泛华基金自2023年8月30日起销售。有关事项现公告如下:
1.新销售机构名单
泛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9号高地中心1101室
办公地址:成都市金牛区龙湖西辰国际B座12楼
法定代表人:杨远芬
联系人:周旋
电话:020-2838-1666
二、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自2023年8月30日起,投资者可以处理先锋精一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证券投资基金、先锋聚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先锋聚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先锋聚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先锋量化首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先锋日天天利货币市场基金、先锋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开户、认购、赎回、固定投资、转换等业务。
三、利率优惠及期限
自2023年8月30日起,投资者通过泛华普利认购(含固定投资)公司先锋精益灵活配置混合发起证券投资基金、先锋聚源灵活配置混合证券投资基金、先锋聚合灵活配置混合证券投资基金、先锋聚合灵活配置混合证券投资基金、先锋定量首选灵活配置混合证券投资基金、先锋日利润货币市场基金、先锋现金宝藏货币市场基金,享受优惠利率,具体折扣费率和费率优惠活动期限以上述销售机构规定为准。优惠前认购(含固定投资)费率为固定费用的,按原费率执行。优惠前认购(含固定投资)费率为固定费用的,按原费率执行。详见基金合同、招股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在利率优惠期内,公司通过上述销售机构销售的新基金产品,自基金产品开放认购(含固定投资)之日起,同时开展基金上述优惠活动。
基金产品费率优惠业务的具体时间和流程以上述销售机构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四、重要提示
1、上述业务仅适用于正常认购赎回期的基金。基金封闭期等特殊期间的有关规定见相应基金的基金合同、招股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投资者应仔细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股说明书》、《基金产品数据总结》等法律文件,了解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符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
5.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渠道了解或咨询相关信息
1、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5-998
2、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xf-fund.com
六、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信、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使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的一定利润或最低收益。基金过去的业绩及其净值并不意味着其未来的业绩,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基金业绩的保证。定期定额投资是指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和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然而,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避免基金投资的固有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入,也不能取代储蓄。投资者在投资各基金前,应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股说明书,了解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其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请注意投资者的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八月三十日
本文仅供读者参考,任何人不得将本文用于非法用途,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使用者自负。
如因文章侵权、图片版权和其它问题请邮件联系,我们会及时处理:tousu_ts@sina.com。
举报邮箱: Jubao@dzmg.cn 投稿邮箱:Tougao@dzmg.cn
未经授权禁止建立镜像,违者将依去追究法律责任
大众商报(大众商业报告)并非新闻媒体,不提供任何新闻采编等相关服务
Copyright ©2012-2023 dzmg.cn.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备2023001087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