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001 公司简称:华兴源创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了充分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前往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了公司可能面临的主要风险。请参考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和分析(5)风险因素的相关内容。请注意。
1.3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确保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人和连带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计划或公积金转股本计划
无
1.7公司治理是否有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介
■
公司存托凭证简介
□适用 √不适用
联系方式和联系方式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货币: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2.6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和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报告批准报告日存在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根据重要性原则,公司应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状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对公司经营状况的重大影响和预期未来的重大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001 证券简称:华兴源创 公告编号:2023-046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有限公司暂时用于归还
补充营运资金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营运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暂时补充营运资金不超过1.2万元,使用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展和需要,随时返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1日披露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华兴源创: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营运资金的公告》(编号:2022-063)。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在规定期限内使用不超过1.2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营运资金,合理安排和使用资金。资金使用良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营运资金的所有闲置募集资金返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通知赞助商和赞助商代表返还上述募集资金。
特此公告。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88001 证券简称:华兴源创 公告编号:2023-044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和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8月30日,苏州华兴源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2023年8月18日,本次会议通知书面送达全体监事。公司监事会主席江斌先生召开并主持会议,应参加3名监事,实际参加3名监事。董事会秘书朱晨先生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召开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查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能够客观、公平地反映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全体成员承诺公司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见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华兴源创:2023年半年报告》及其摘要。
投票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募集资金储存和使用的专项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委员会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存储和使用募集资金,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披露情况一致,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变相,损害股东利益。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见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华兴源创: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题报告》。
投票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长期外汇结算和销售业务可以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同意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自第二届董事会第32次会议审议之日起12个月内开展远期外汇业务,签署相关文件,远期外汇金额不得超过3000万美元或等值货币。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见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华兴源创: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编号:2023-045)。
投票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88001 证券简称:华兴源创 公告编号:2023-045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兴源创”)于2023年8月30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32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2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由于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拟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是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在日常生产经营中,公司需要开展海外采购和海外销售业务。结算货币主要为美元,涉及外汇结算。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止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公司计划与银行开展远期外汇结算和销售业务。
二、远期结售汇品种
公司计划开展的远期结算和外汇销售业务仅限于公司生产经营中使用的常用结算货币1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
三、资金来源
公司长期结售汇的资金来源主要是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的使用。
四、业务期间和业务规模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开展远期外汇结算业务,签署相关文件,远期外汇结算业务金额不得超过3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货币。
五、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可行性分析
在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中,需要开展海外采购和海外销售业务。结算货币主要为美元。当汇率波动较大时,汇兑损益可能会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公司和银行从锁定结算和销售外汇成本的角度开展远期结算和销售外汇业务,可以有效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有利于公司保持稳定的经营业绩,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远期结售汇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远期结售汇的风险
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的原则,不进行投机性和套利性交易。远期结售汇业务可以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但也会有一定的风险。详情如下: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市场变化较大的情况下,银行的远期结算和销售报价可能低于公司对客户的报价汇率,使公司无法锁定客户报价的汇率,造成汇率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长期结售汇交易专业性强,复杂性高,可能是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不到位造成的风险;
3、收款预测风险:商务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期订单进行收款预测。在实际实施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己的订单执行情况,导致公司收款预测不准确,导致长期结汇延迟交付风险;
4、客户违约风险:逾期应收账款等客户违约事件可能导致公司在预期收款期内无法收回,导致长期结汇延迟交付风险;
5、法律风险: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的变更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合同可能无法正常执行,给公司造成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1、《远期外汇结算和销售内部控制制度》规定,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禁止投机和套利交易,以规避风险为主要目的,采取预防、发现和解决各种风险的风险控制措施。同时,明确规定交易审批权限、内部审计流程、决策程序、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风险处理程序和信息披露;
2、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收取应收账款,避免应收账款逾期,降低客户拖欠违约风险;
3、长期结汇交易必须以公司的境外收入为基础,长期结汇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境外收入的预测。
七、对公司及相关会计处理的影响
公司开展长期外汇结算和销售业务,提高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止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的不利影响,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财务稳定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条 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条 《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金融资产转让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套期会计 《金融工具列报》的有关规定及其指南对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了相应的核算和披露。
八、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在正常运营的基础上开展远期外汇结算和销售业务,旨在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止汇率波动对公司的不利影响,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同时,公司制定了相应的远期结售汇内部控制制度,相关业务审批流程相对完善。董事会审议的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开展金额不超过3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的远期结算和外汇销售业务。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可以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不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远期结售汇金额不得超过3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实,华泰联合证券认为:华兴源创计划开展外汇远期结算业务,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32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25次会议审议,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履行必要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远期结售汇内部控制制度》,对远期结售汇业务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风险应对措施, 相关风险可有效控制;公司满足实际经营需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综上所述,华泰联合证券对华兴源创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无异议。
九、网上公告文件
(一)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二)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三)华泰联合证券有限公司对华兴源创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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