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担保概述
2023年3月30日和2023年4月21日,山东邦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同意为全资子公司邦基(山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金融租赁等非金融机构提供担保,总担保不超过1万元;为支持客户发展,实现与公司的互利,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为下游经销商、农场(家庭)提供担保,总金额不超过5元,000万元;上述担保额度的使用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同意。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同意意见。详见2023年3月31日披露的《关于预计2023年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号:2023-004)。
(一)公司保证子公司使用综合信用额度的余额
截至本公告之日,公司对子公司综合信用额度提供担保的余额为0.00万元。
(二)公司为下游经销商和农场(户)提供担保余额
1、截至本公告之日,公司为下游经销商和农场(户)提供担保的余额为4.8万元。
■
2、本公司为下游经销商、农场(户)提供以下担保: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邦基(山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人,与齐尚银行有限公司签订了担保合同,并在担保合同项下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范围为贷款本金和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执行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处置费、转让费等),债务人、担保人违约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及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担保期为贷款期满之日起三年;主要债务分期履行的,担保期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终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的日常业务需求,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公司对被担保人有充分的控制权。公司的担保风险较小,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为下游经销商和农场(家庭)提供担保,可以更好地缓解下游经销商或农场(家庭)的短期资本周转压力,促进公司的业务发展,满足公司的整体利益,为股东创造良好的回报。担保的下游经销商、农场(家庭)经营财务状况良好,违约风险较小。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金额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担保事项不需要在上述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金额范围内单独报董事会审议。
六、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的累计数量
截至本公告之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为0.00万元;公司为下游经销商和农场(家庭)提供的担保责任余额为4.8万元,无逾期担保。截至本公告之日,公司为下游经销商和农场(家庭)提供的补偿余额为540.89万元,其中今年的补偿金额为40.16万元。
特此公告。
山东邦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日
证券代码:603151 证券简称:邦基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0
山东邦基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文仅供读者参考,任何人不得将本文用于非法用途,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使用者自负。如因文章侵权、图片版权和其它问题请邮件联系,我们会及时处理:tousu_ts@sina.com。
举报邮箱: Jubao@dzmg.cn 投稿邮箱:Tougao@dzmg.cn
未经授权禁止建立镜像,违者将依去追究法律责任
大众商报(大众商业报告)并非新闻媒体,不提供任何新闻采编等相关服务
Copyright ©2012-2023 dzmg.cn.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备2023001087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