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于2023年9月17日举行了八届股东会第十二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相关本次回购股权事宜详细情况请见公司在2023年9月18日公布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69)。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有关规定,现就股东会公示回购股份决定前一个交易日(即2023年9月15日)登记在册的企业前10控股股东与前10大无限售股东名称和持股数、占比状况公告如下:
公司股权均为无限售标准流通股本,因此公司前十大股东与前十大无限售标准公司股东一致。
特此公告。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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